集合式透天管委會問題

1.集合式透天.在高雄市是否必須依法成立管委會.
2.菸害防制法.如果隔壁吸菸長期飄散到住家.是否違法.
3.噪音防治法標準.卡拉ok.打麻將.深夜機車引擎長時間發動.音響音樂干擾.冷氣機過大聲.社區內可規範嗎?
4.公然聚賭有法可管嗎?條件為合.
5.入侵民宅.任意進入集合式透天中庭張望是否構成違法.
希望各位先進提供意見.
管委會可有機關可輔導.
在這希望成功管理的管委會,能提供小弟一些意見.做為日後落實居住品質參考.謝謝

2010-06-05 21:3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透天管委 問題
管委會不是重點
住戶的水準才是
規定再多
碰上不肯配合的住戶
就準備撕破臉
硬碰硬了
要是對方後台很硬...

1. 公寓大廈:指構造上或使用上或在建築執照設計圖樣標有明確界線,得區分為數部分之建築物及其基地
總有條路是大家用的八 除非每戶都臨路 原則上還是要成立

2.板上討論很多 結論是 看良心

3.可以規範 只是還是要照 噪音管制法

4.報警 聚眾賭博罪 提供場所聚眾賭博罪 報警究好

5.無故侵入他人住所 居所罪 (中庭開放式的媽)

輔導單位 各縣市律師事務所


realeric wrote:
1. 公寓大廈:指構...(恕刪)



中庭在社區大門內

G881401 wrote:
管委會不是重點
住戶...(恕刪)




是沒有那麼複雜拉.只是有規範房價會好一些.
後台....應該沒人會跟房價過不去.
房價只對投資客有意義
若是自住不賣的
房價漲只是感覺爽一點而已
他才管你
老子住的高興最重要
所以才說
住戶的品質才是一切...
realeric wrote:
5.無故侵入他人住所 居所罪 (中庭開放式的媽)


請問有這居所罪的相關法令條文嗎?

因為之前社區也曾被外人入侵過(趁住戶停車開鐵門直接偷溜進來)
向警方詢問過後警方回覆這樣並無不法
只因他們只是進入中庭(非開放),又搭電梯到各樓層晃晃
並不是侵入到民宅內(住戶的專用部分)........



請問有這居所罪的相關法令條文嗎?

因為之前社區也曾被外人入侵過(趁住戶停車開鐵門直接偷溜進來)
向警方詢問過後警方回覆這樣並無不法
只因他們只是進入中庭(非開放),又搭電梯到各樓層晃晃
並不是侵入到民宅內(住戶的專用部分)........

_____________

保證在虎濫
那下次有人在你家後院睡覺你還不能吵他 因為他合法主張自己的權力


第 306 條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現在的警察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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