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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何治惡鄰居?...將車停到我家門口甚至騎樓下

老父母留下一間透天厝,子女都己外出置產自立,該透天厝目前己長期無人居住,鄰居A竟佔為己用作為自己的第二部車之停車位置,前去貼上"私人土地,請勿停車"或"車位出租",鄰居仍照停不誤,要叫拖吊車來拖,又煩鄰居會馬上移車無法拖...(因我家第二代都住很遠,很少回來,鄰居A看準這點,才惡行惡狀)
透天厝為一整排類似店面的三樓建物,一樓有騎樓,騎樓深度可以停進約半部轎車,透天厝面寛約不到4米,這裡的住戶都是直停入自己的騎樓,鄰居A因有兩部車,一台直直停進自己的騎樓,第二台橫停門口,車頭尾都會影響到兩側住戶的停車空間,最近因鄰居藉其另一側的鄰居修饍房子,要求我們暫借它們停,我老婆較老實,問他們要停多久,對方回約一個半月,但老婆沒確定要讓其停,只是不想管事,就不了了之,從此鄰居A就大喇喇地直停入我家騎樓下,對外則說我家二媳婦己和其達成共識,淮其停車(房子屬我與大哥共有)
我老婆每週六約下午半天會需要停車位,如果不停入自己的騎樓,就得去路邊找付費停車位,最近一次我老婆車都到自家門口正猶疑要不要下車叫他們出來移車,鄰居的老媽媽竟然出來"很客氣"地說拍謝拍謝....但卻沒想要移車,老婆平常低調,不想引起磨擦,只好自己去找停車位....
鄰居A的另一側鄰居房子己修善完畢,鄰居仍照停不誤,明天又是老婆要停車的日子,我打算親自回去叫他們移車,並要求他們以後別再停進我家騎樓下,若回去時他們車仍停我家的話,我會先拍照再叫他們移車...
請問以後他們若再停進我家騎樓,我該如何做較有效率?
若他們橫停車尾影響到我們的進出,我能如何做呢?因橫停時是公有路段,好像也不能要求人家一定不能停超來....而且我們又不是每天住這裡,只是很不爽的是他們會越超越過來,偶而我們要去停一下,會很麻煩...
我們這兩家在父母輩時就己是水火不容....
我家兄弟倆個性一向保守低調,對老厝一向不想管太多,但鄰居A多年來的作為,實在忍無可忍....
如果鄰居A的車停到我家的騎樓下擋住大門,我開門刮壞其車子板金,我有何責任?
如果未經我同意,停到我家騎樓下,我拿球棒K碎其板金玻璃,我有何責任?
謝謝
2010-04-16 10:1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鄰居 我家門口
YK5543 wrote:
老父母留下一間透天厝..
如果鄰居A的車停到我家的騎樓下擋住大門,我開門刮壞其車子板金,我有何責任?
如果未經我同意,停到我家騎樓下,我拿球棒K碎其板金玻璃,我有何責任?


.(恕刪)


你都會犯上損毀財務的罪刑
你可以找警察來處理~~他停幾次就叫幾次~~拖到他不敢停為止

不過也有可能你停車時也被他報警拖吊~~然後全部騎樓都不給停車了!!

話說~騎樓本來就不可以停車呀~除非是法定私人土地!!政府無法可管
要不要考慮門口兩邊柱子直接拉條鐵鍊封起來好了,
不過不知道會不會有違法之虞,
1.騎樓本來就不能停車。
2.用鐵鍊圍起來也是違法。
3.把別人車子砸壞也是違法。

你可以報警檢舉他,警察會來開單或是拖吊。但是你自己違規停車的時候,鄰居也會來檢舉你,你自己選!
你可以上網搜尋,T 型停車位鎖、 車位柵欄、活動固定式護欄,應該可以解決被亂停的問題
還可以買個車輪鎖把他的輪胎鎖起來~~看他要用車時怎辦!!

不過一個好像快5000~~Y拍有在賣!!

外國電影還蠻常用這套的!!(警察直接用這個鎖來鎖違規車輛)
大大就好言跟對方說吧!
就跟他們說,你們何時會有停車的需要..!
先事先告知,
等你們要停他們就會不好意思了..
每次被佔用就每次都說一次..

我有朋友家跟你一樣情形,
跟對方溝通後,對方也不理,照停不誤(就貪圖個方便)
所以他就買些盆栽擋在隔壁會停車的地方,
然後...花一些時間反覆給盆栽拍照(給對方看到)
還跟對方說,
師傅說一定要這樣擺,要是被移動到就慘了!...
不好意思喔...這樣你們的車不能停過來了..
後來隔壁就不停了!~
不過這是不建議的作法就是了..

僅供參考
擺盆栽還不是一樣違法。一樣可以檢舉。
就跟我之前說的一樣,鄰居違規停車可以告他,但是自己違規停車一樣會被告。自己看著辦!
所以台灣處處都是犯法..
店面騎樓一堆..
連外面都立型看板..有些還擺到馬路..
真正檢舉警察會處理幾次?

被店面檢舉違規停車,警察也可以順便開店面騎樓違規..
還可以一開單開一整條...
開完回去路上又看到一整條違規再開一整條...
1.如果屬非私人土地,版主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3款或第5款,通報警察逕行拖吊: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
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汽車駕駛人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未依規定繳費,主管機關應書面通
知駕駛人於七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處新臺
幣三百元罰鍰。
一項情形,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
員,應責令汽車駕駛人將車移置適當處所;如汽車駕駛人不予移置或不在
車內時,得由該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
人員為之。



2.若是屬私人土地,則可在家門前貼1張明顯告示:私人土地,停車拖吊。並拍照存證,照片要有日期。若鄰人照停不誤,則請警察來,並提告侵佔罪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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