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於電梯間看到樓下住戶貼的公告,實在令我與家人受不了.所以在請教板上達人該如何處理此事.
目前住的社區是10F集合式住宅,已完工兩.其中10F共有四間.因水壓問題,建商當初就各配置四台抽水馬達供頂樓住戶使用.馬達電路是各配置於使用住戶內,由使用者負擔電費.
我目母親與家人於98年12月27日搬入社區,至今我父母親搬入社區也不到一個月。
樓下鄰居自我們搬入即反應我們在用水時會引發馬達運作,他對此聲音無法忍受,詢問我們是否可以想辦法改善.
我與我父母親也是很重視鄰居的反應。我也告知鄰居我會轉告我父母親盡量不要在夜間1000-白天0800間,使用洗衣機與洗澡等大量用水的動作。但老人家上廁所、洗手我無法限制。但只要使用馬桶或開水龍洗手,雖然時間很短、用水量很小,但馬達還是會啟動。
此外我也詢問前屋主,樓下鄰居是否也有反應此問題.前屋主回覆98年五月樓下鄰居亦有前來關切馬達聲音,並曾經於半夜兩點多敲門,詢問是否有用水.
在與樓下鄰居溝通過程中,鄰居也告訴我以不要影響我家人作息為處理原則,雙方尋求最佳的解決方法。
基於鄰居先前表達的善意,與當好鄰居為原則,我們也在一週內找了廠商來估價,也告知鄰居相關結果;
鄰居也建議是否可以先關閉馬達開關,測試水壓問題,看是否會影響家人生活.我也於0116當天測試。
以上種種,顯示我與我父母親也是想盡快解決問題,讓鄰居與我家人都不要再受此問題困擾。
不過因為0116中午與鄰居溝通時產生誤會,在說不到五句話情況下,鄰居憤而離席,留下一句"我會自行解決"即搭電梯返家,留下錯愕的我與我父親.
隔天就在電梯出現此公告,如附檔圖片.(鄰居有屬名)

後來我就請社區管委會出面協調,並希望鄰居向我家人致歉.
不過他於回函中表示此公告無針對任何人,要我們不要誤會.
而且提到0116當天是"但您父親不分究理,就一付要吵的樣子。種種不加細數。”
不過回想起來,我父親與他見面應該只有兩次:
一次是0115上午0620,鄰居至10F按門鈴,詢問我父親是否有用水;
另一次則是0116中午約1200左右。
就這兩次。何來"種種不加細數"?
大樓已蓋好兩年,此問題也存在兩年.管路與設備皆為原先建商所安裝,我與前屋主皆未更改管路配置與設施.
而鄰居之前也委請建商協調,甚者測音貝.皆符合政府規定.我們也才剛搬進來不到一個月,要承受鄰居如此的對待,也太不公平了吧!
目前我的想法是要對方先道歉,之後再談修改問題.
整個對談過程,也會要求社區管委會出面,一來協調;另一方面也是公正的第三者.
任何結論與結果都必須要公正的被紀錄.如果真的更換靜音馬達,我也要鄰居切結勿再以此問題打擾我家人.
我也主張該管路與馬達屬於我們專屬專用,管委會或他人未經我們同意,皆不能任意更改.
以上作法,是否穩當呢?我們站得住腳,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