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面前,到底應該說對自己有利的話?還是應該誠實以對?

孩子前一陣子因為情緒失控,在公共場合打了朋友(並沒有造成身體傷害)(而且實話實說,對方真的是個人渣),最近被對方控告公然侮辱罪,老公要求兒子在檢察官面前,說對自己有利的話,減少自己的損失與傷害。我則覺得,應該說對的話,也就是誠實為上策,自己做過的事,就該問心無愧,實話實說,即使對方並不值得同情。為了這件事情,跟老公最近產生極大的分歧,夫妻失和,各位網友,可以說說你們的看法嗎?

2025-01-25 17:0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檢察官
celina610726 wrote:
孩子前一陣子因為情緒...(恕刪)
我覺得要視情況而定呢. 因為檢察官也是人. 人都有私心.這部份不能一概而論用同一標準回應 有時候換個角度說而已. 也不算說謊. 只是換位思考
就誠實以對吧 我記的之前被家人告 我也是直接說明
檢察官也是好言卻我爸 其實是我爸問題很大
說自己有利的話 我想檢察官也是聽得出來吧
你真的覺得台灣法官
都是腦袋正常的嗎?
說些有利自己的比較保障吧!
很多法官都不分對錯喔
大都是兩方各擔%數
說有利自己的說詞
至少可以兩敗俱傷哦
為何不去問問看律師的意見呢?

我自己覺得的話
對自己不利的話不要說出來
但也不要說謊
就是不要說
對自己有利的話盡量說
(就是對方錯在那裡)
我曾經被豪泰巴士爛司機叭嚇一大跳後對巴士比中指, 沒想到一週後接到派出所電話說有人提告公然侮辱.
到警局做完筆錄之後並沒有見到檢察官就無罪結案了.

經驗: 都過1週了誰還會記得細節,當然說對自己有利的辯護(嚇一跳/受到威脅..隨你發表記憶中當時的感受), 但是犯罪事實也要承認表示悔改. 最後就交給命運安排了.
公然侮辱???
這是我的發語詞而己
並非是罵人........
celina610726 wrote:
孩子前一陣子因為情緒失控,在公共場合打了朋友(並沒有造成身體傷害)(而且實話實說,對方真的是個人渣),最近被對方控告公然侮辱罪,老公要求兒子在檢察官面前,說對自己有利的話,減少自己的損失與傷害。我則覺得,應該說對的話,也就是誠實為上策,自己做過的事,就該問心無愧,實話實說,即使對方並不值得同情。為了這件事情,跟老公最近產生極大的分歧,夫妻失和,各位網友,可以說說你們的看法嗎


噗疵

面對官司

就是要挑對自己有利的講

這跟說謊是兩碼事

做人要那麼老實的話

那當初就不該動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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