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月薪加起來不到 12 萬,就是全部加起來一起管理。加起超過的就是一起拿出 12 萬,其他的各自運用。12 萬是個概數,約略整年所有家計支出 (食衣住行育樂) 的月平均;依主計處公布之 110 年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最高的臺北市為 1,430,572 元,平均一個月近 12 萬。當然這只是平均而已,想要全家過得稍微舒適些就要再拉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