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你們有生小孩的打算嗎?
如果1是否定的, 都沒有要離婚, 那登記誰的不是一樣的.
如果2是肯定的, 那登記誰的名字根本上沒差, 最後還不是歸小孩.
我的看法是"計較"
不是跟別人計較, 是自己的面子跟裡子在計較, 過不去
夫妻雙方, 有共同的目標, 就會像是平地堆沙一樣, 2個人雙方會各自從自己的原生家庭找一些沙回來, 把自家的沙堆越堆越高, 越堆越大.
房子這件事情, 我是覺得你要遷就, 我就這麼說, 婚前財產是一種保障, 沒錯, 人家娘家送給他700萬, 你要分?
剩下500萬貸款, 你前怕狼後怕虎, 想著離婚要怎麼吵, 那這婚就不該結, 你想著保障自己, 你把每個月的繳貸款從你的帳戶做自動轉帳, 那就有證據了, 到時候至少可以拿回一半你繳的貸款, 這是婚後夫妻共有財產.
至於你要不要跟你老婆要你繳貸款的一半, 你自己看著辦.
你就問他,也反問自己,立場顛倒,
男女顛倒,彼此會怎樣處理?
今天是,你(男方)爸媽要賣房子給你!
這位女方怎樣處理,就是你的處理方式!
人,將心比心就好
也許,立場顛倒時!
你在他的立場,也會如此!
或,他站在你的立場
也會覺得,為何要用買的,不用送的!
反正遺產,你也有份!
試問問版主,您敢自己面對,萬一真的立場顛倒,也許你比你未婚妻更激烈!
反之,他也是!也許要求,你爸媽要無償送房!
但請記住,人性,是醜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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