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蕾 wrote:謝謝你專業的留言其實(恕刪) 離婚怎麼會是臭名? (是因為宗教關係嗎?)不適合就不適合好聚好散妳怎麼知道自己有沒有更好未來 更適合的對象我姑姑離婚多年後 找到一輩子願意照顧她的人自己犧牲一輩子守活寡比較快樂嗎非得活在別人嘴裡嗎妳的感受才是最重要的
世俗還有家庭的壓力是最難受的不過也還好的是,至少現在還有機會改變而不是對方壓抑終生,你被埋在鼓裡終生至於誰毀了誰的人生,倒覺得沒這麼一定不過如果樓主覺得嫁給Gay=被毀了人生那也別想要周遭的人不評論你畢竟連你自己都沒辦法放過自己了如果自己能接受這一切,說不定就能海闊天空了孩子也大了,應可以好好談談,有難過什麼的情緒都OK離不離婚是你們的決定最重要的是面對之後的一切
T.B wrote:對不起,這樣說可能有(恕刪) 重點是她老公在同志圈 "抒發各自的性愛取暖" , 多年來的禁慾, 聊著聊著就上了, 有固定的對象當然沒問題, 但是有些真的可以說一句 "貴圈真亂", 她老公的心已經在浮動, 會不會演變成出軌不知, 會不會帶病回家不知.
拉蕾 wrote:文長慎入 ~這段期間...(恕刪) 覺得等小孩大了,獨立自主,就離婚算了。而且那麼多人離婚,喪偶的,小孩長大後也有自己的人生追求。只是說等小孩大了,不太需要父母的保護階段,再分開比較好。我父母在我國小時他們就分開了,爸爸愛上年輕漂亮未婚的小三,想娶小三,反正後來是想腳踏兩條船,再後來不想要我媽媽,因為我媽媽逼他作選擇阿。還有爸爸有段時間在忙約會沒空一起照顧小孩。再後來媽媽跟爸爸離婚後,經朋友介紹認識叔叔,常常忙約會互相認識,就更後來改嫁叔叔了,他們和我們小孩子還不是日子也是要過下去,生活也好好的阿。如果樓主水水真的覺得過得很痛苦,又小孩長大獨立自主了,離婚也沒什麼,真的別人不會太在意什麼的。而且離婚那麼多人,不差一對阿。再說我媽媽當時離婚時,身材胖胖的,沒空打扮,還生過三個小孩了,還不是有叔叔當寶一樣愛。覺得你想找愛你的人,就去找。他想找他愛的人,就去找。大家都解脫了。
Sportage Power Blade wrote:所以是一個自己不幸就要轉嫁給他人的概念?汗講這種話真是寡廉鮮恥。還有現在誰敢追殺同性戀?同性戀追殺別人還差不多 這位先生是在 19 年前結婚的好嗎?一直到四五年前同性戀都還是被追殺的, 說不定你就是殺人兇手之一還不自知, 這種人還好意思說人寡廉鮮恥? 自己照照鏡子摸摸良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