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老公為了家人跟我吵架

留下每次的證據保護自己,總有一天用得上
_Emil_ wrote:
女人一定自己要有錢,(恕刪)


完全正確!!!!
貧窮女人百事哀,
手上沒錢沒工作,千萬別結婚,
看人臉色很痛苦的。
先去看心理醫生,然後跟醫生說明家裡狀況,跟醫生說現在常有情緒不穩、失眠和想自殺的念頭,讓醫生診斷你得到憂鬱症,開立證明後,去家事法庭訴請離婚,訴訟狀就把生活現況全盤托出,並且註明因此而得到憂鬱症有自殺傾向,已經無法繼續生活在這種環境,這種家庭言語冷暴力訴請離婚的成功率都很高
你們有結婚?還是小孩不是妳先生的?不然怎麼可能這樣
白襪子 wrote:
我在婆家裡發生的事,全部都是真的
想不懂怎麼會有些無聊人士認為我在編

法官在審案時,幾乎都會把被告所說的話當作不實之言,
目的是:人為了個人權益,各種謊話都能說..
所以必須拿出證據用以證實事件的真偽.
這本來就是對一件事的評判態度.

如果今天妳大嫂也上來發文,也說的可悲可氣故事曲折,
那到底要相信誰?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