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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離婚嗎

我也覺得要收集證據,找律師想想辦法如何能確保妳的權益

婚是一定要離的,但不能衝動,但絕不能讓他這樣快活~

一定要讓他付出代價!!!

要加油喔!他是爛人,但妳是最棒的呦!加油!!!

wrote:
對不起一下,我可以介一下你的文章問一下我姐的問題嗎?謝謝
如果有懂法律的可以回我一下嗎?我姐嫁了四年多有2個還沒滿5歲的小孩,但四年多婆媳關係很不合,常鬧到警察局而且老公也都站在媽媽那邊,過年前吵了一大架,老公動手公公也動手小叔也動手打她,她有去驗傷但沒有提告,她在娘家住了一星期想說為了小孩忍下去所以自已回家,結果老公避不見面小孩也被他和他們家的人藏起來,結果2/16日接到法院訴求離婚,我的問題是從過年初5我們一直要看小孩,他們家的人都說他不知道他和小孩去哪裡,請問一下他這樣做,我姐可以告他不讓她看小孩嗎?看她每天一直哭
要告,趁新鮮

得知外遇後,六個月內沒有提告

好像日後就不能提告,什麼等等之類

男生既然是警察,多少也懂得法律

現在說不離,只是拖延戰術

女生不忍心,也應該是恐懼

小孩出生沒爸爸啊!!

經濟會沒著落

應該會回頭


都已經給你看到女鞋了

說真的,當事人應該清楚,這有可能會回頭嗎?

要回頭也不是這個時間點


當事人要清楚,這樣的事,是傷害婚姻

提告是行使權利

提告可以只告那個女人

也可以兩個一起告
可以去警察局報案

說大人跟小孩失蹤

已經超過48小時了

怕大人帶小孩去........

可是為什麼他們哪裡的警察說,爸爸帶小孩沒罪,而且也說他老公帶小朋友去玩這樣也沒事,其實昨天和前天我們都有帶警察去她婆婆家(我姐是跟她婆婆住離一條街而以)因為我們今天有去等小孩結果看到他老公的車在哪?結果他婆婆說那是他小叔開的,他公公也不讓我們進去找人,警察也說我們不能隨便進去會犯法,他老公現在就是要離婚小孩也要,我姐是2/16收到法院通知才知道,可是已經藏十幾天了,怎麼辦
沒有反問,沒有看到人

如何確定,她們還在人間??

總不能空口說,沒憑據


也只能勸你姐看開一點

有些事,現在爭不贏,爭也沒用

探視權要有,也要談

讓自己走出來,好好過日子

而且要快樂的過日子

有些事,需要時間去告訴你

不用爭

老天會給你屬於你的幸福

不用執著眼前

過去五年,已經把孩子照顧的很好了

請相信,未來的日子,孩子也會幸福的過日子

離婚 + 1
這段婚姻它已經沒有再下去的機會了 ~

但是男的該負的責任還是要有的,所以小朋友、和一些自已預計的花費 ( 做月子之類的 ) 的一些里里扣扣的費用先講明了,全都付出來,白紙黑字的全都先談好 ~
還有小孩請男的白紙黑字講,自已自願一輩子斷親子關係 ~
小孩還是自已帶在身旁,誰知道尼老公都不再愛尼了,小孩留在他身邊會有好日子過嗎?!
新媽媽會對尼生的小孩好到那裡去 ~

如果尼要把小孩留在尼老公身邊,那我會說 : 尼自行了斷小孩的生命好了,長痛不如短痛
不要因為尼自已的一時自私,造成小孩子一輩子的痛苦 ~
還有,記得離婚前一天,叫尼老公登報致歉,最好那位第三者一起致歉 ~

以上他做不到的話
婆家照去,但不用照顧婆家、也不用對婆家的人好
小朋友不用姓老公家的姓,從小教育小朋友 : 爸爸只是一個虛名,婆家的長輩只是外人長輩,真正的阿公、阿麻是自已的親生爸媽 ~
婆家的東西就當自家東西、愛怎麼用就怎麼用,尼老公的薪水,愛怎麼花就怎麼花,每個月少給就直接到警察局去,當場請尼老公付家用費 ~

很快得,尼就會得到自已的自由,和小朋友真正無病態的家庭環境了 ~

P.s 不過,小孩子真的是無辜的,不能自已選爸媽、不能自己選什麼時候來到這個世上,所以尼也不能隨便決定小朋友的未來 ..
1. 一定要離,不要為了這種爛人賠上自己後半輩子

2. 先找律師,一定要要到該有的錢

3. 孩子看起來是不可能拿掉了,那麼要他負擔小孩的養育費一輩子

不要去鬧他,也不要去他的工作單位鬧
先站住『理』你才能贏得漂亮,拿到該有的東西
而且他能保住工作你才能有後續的錢可以拿
這是為了你自己跟孩子著想

儘快找律師,他再打電話來你就跟他說你要專心安胎,所有事情已經交給律師處理
並且告訴他,要離婚可以,細節請跟律師談

不要再跟他有任何交集跟對話
一律透過律師
你的心情才不會繼續受影響
抗議Mobile01站方黑白不分亂停權,即日起關閉帳號不再參與討論
警察還做這種違背人倫道德的事
真的非常不應該
可能要請法王出來幫你了
有你這種老婆真好~~~~~~看到女生的鞋子竟沒抓狂反而走掉~~~~~~~~高EQ~

不過~~~~~~~~~~該硬的時後還是藥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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