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責任感、沒想法、得過且過。除非這個男人家有恆產,否則就是廢物一個。我親戚中就有這種”類入贅“的傢伙在。這種人的存在對任何人而言都是可有可無,怎麼會有人想嫁這種男人。離一離對妳而言只會更好,很少人能忍受這種沒啥屁用的人。早晚都得離,不如現在離。
看起來他是你的分母....結婚是要兩人有共同目標一起1+1大於1,不然至少也要等於2依照樓主敘述的狀況你們現在是1+1小於1那你不如趁現在還沒有小孩事情還沒複雜化之前趕緊離婚反正房與車是你婚前財產的話要注意婚後購入的動產不動產還有收入都會變成共同財產那很明顯你的收入比他高的話對你來說會較不利趕緊離婚吧
比較奇怪的是為什麼婚前3k婚後10k,有講好?還是預售屋有說要掛他名字?如果是你的房子,以我的角度我也不會給你裝潢提甚麼意見,除非妳有想要我參與,只能說社會上很多結婚的就是像這種案例,外人看根本很奇怪的兩個,但是就是偏偏要走結婚離婚這一遭,看不懂
ivy12120212 wrote:......(恕刪)這樣是不是該離婚了?我們沒有小孩 同居四年才結婚沒結婚妳能撐四年, 婚後妳一年就撐不住了?相對於他是妳比較富有, 我相信妳在婚前同居時就已經提供了不少的物質他婚前沒辭公務, 就是怕妳沒跟他結婚一旦結了婚, 就受到了法律上的保護妳提出離婚, 他也許會開一些條件才會簽字夫妻間, 老婆完全靠老公在出錢的不少你們不過是反過來而已反正看你們生活也不是過不下去他也不是完全沒工作得靠妳養看妳敘述不過是單純看不慣他都不出錢罷了這樣就要走到離婚是有點小題大作了個人建議你們再好好溝通溝通不行再考慮離婚當然溝通時妳可以用離婚威脅他, 看他態度如果他經濟上其實是有靠著妳(自己賺不夠花)妳必須試著了解一下為何會如此讓他把薪轉帳戶給妳, 由妳每個月控制他的生活費我想是比較好的做法離不離婚最後還是看妳自己要提醒的是, 如果他不簽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