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oato wrote:嫁到台南也有快3年,(恕刪) 長痛不如短痛離婚最快不然就從今天開始什麼都不管 都不要做 要念給他去念 全部都消極處理難不成他還能拿刀逼你聽話乖乖做飯?公婆要餓死是他家的事 長到幾十歲了是癱瘓嗎?偶爾吃外面還不行?簡直就是巨嬰
thoato wrote:嫁到台南也有快3年,(恕刪) 如果離婚不是你的選項,你就要思考一下照自己的方式準備三餐會怎麼樣,如果公婆跟老公不能拿你怎麼樣你就照自己的意思要煮什麼就煮什麼,要吃外食就吃外食.如果你不聽話就沒法生活因為你沒上班沒收入且老公會斷你的經濟,,那就乖乖聽話等公婆走了之後媳婦熬成婆.都快3年了,對方的飲食習慣應該也知道了,應該沒那麼難煮才對.
顯然這些狀況在結婚前並沒有溝通過,所以才會產生這麼大的落差。不過從你的文章中看起來,你應該是全職家庭主婦。所以被當成 管家/廚師/僕人 似乎也不是太奇怪的一件事情。畢竟你先生應該覺得它自己是家庭經濟來源,當然就不會去管家裡的事情了~~跟長輩住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婚前應該要溝通清楚有甚麼義務和責任,等婚後再來灰就來不及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