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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真的是愛情的墳墓

thoato wrote:
嫁到台南也有快3年,(恕刪)


你討客兄被發現喔
還是快點離婚吧
這事太丟臉了
感覺像01作文課
很想知道哪一家店看見客人一面吃一面哭還送薯條?
熬了三年,早就沒情緒了,除非最近有新歡想遠走高飛,說些可憐故事上網找人助陣。
「沒有男人能拒絕哀怨的女人」,屢試不爽。
我覺得這樣真的太辛苦了
既然都可能談到離婚了
可以先試著不煮外面買,或煮你喜歡的
公婆吃不吃不管他,肚子餓了總是會吃飯
一段時間後他們或許習慣了,這件事就解決了
再不行再來討論離婚
thoato wrote:
嫁到台南也有快3年,(恕刪)


長痛不如短痛
離婚最快
不然就從今天開始什麼都不管 都不要做 要念給他去念 全部都消極處理
難不成他還能拿刀逼你聽話乖乖做飯?
公婆要餓死是他家的事 長到幾十歲了是癱瘓嗎?偶爾吃外面還不行?簡直就是巨嬰
只能說妳嫁錯人了
看下內容
樓主不外乎是
為了小孩留下來,但須承受上述之事~
離開甚麼都不要,換來一身自由
這當中取捨,別人無法替妳決定
祝福妳,能夠圓滿地過了這關
thoato wrote:
嫁到台南也有快3年,(恕刪)


如果離婚不是你的選項,你就要思考一下照自己的方式準備三餐會怎麼樣,
如果公婆跟老公不能拿你怎麼樣你就照自己的意思要煮什麼就煮什麼,要吃外食就吃外食.
如果你不聽話就沒法生活因為你沒上班沒收入且老公會斷你的經濟,,那就乖乖聽話等公婆走了之後媳婦熬成婆.
都快3年了,對方的飲食習慣應該也知道了,應該沒那麼難煮才對.
顯然這些狀況在結婚前並沒有溝通過,所以才會產生這麼大的落差。
不過從你的文章中看起來,你應該是全職家庭主婦。
所以被當成 管家/廚師/僕人 似乎也不是太奇怪的一件事情。
畢竟你先生應該覺得它自己是家庭經濟來源,當然就不會去管家裡的事情了~~

跟長輩住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婚前應該要溝通清楚有甚麼義務和責任,等婚後再來灰就來不及囉~
要是我 我可能早就離家出走了
怎麼可能還乖乖的被人糟蹋
開無敵呀~~
煮你愛吃的~他們愛吃不吃?不吃餓死~
不想煮就叫外賣~隨他們要不要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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