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他,除了拿錢錢,判決離婚外,附加看看登報道歉事情都好了再把道歉影印寄給學校不過說真的,現在的社會氛圍是『加害者天堂』一切的鬼風歪風盛行你吃虧了的部分是絕對討不回來的所以離離好好重生比較重要啦!現世報有就有,沒有就算了,不用你看到
你如果真想報復、讓對方付出代價那你就要有策略性的思考感情用事沒辦法發揮效果你這個律師說的對你到時候要談判要握有籌碼漫無目的使用你的籌碼只是在消耗你原本可以拿到的條件1/24遞狀,現在法院都不一定分案出來到時候法院一定會叫被告提出答辯狀你也會收到也不用期待這段時間對方會有甚麼反應
小孩都六年級了不可能半點感覺都沒有先找親戚家人去參加小孩的典禮事情爆還是不爆其實沒什麼差別小王還作不作老師,又如何你既不可能置他於死地,也不可能讓他一輩子沒飯吃只是剛好這個人是你小孩的老師罷了就算不是小孩的老師外遇對象也只是變成社會上其他的男人通姦已經除罪化不論你怎麼作打了一堆官司,搞得眾人皆知頂多就是拿到一點賠償金然後呢這婚姻這老婆你還要嗎你跟小孩都還有大把的時間要過不爽一定不爽接下來的生活要怎麼過才是重點
anima158 wrote:某黨好像修了通姦除罪的法規了,告得成嗎?現在那些政治人物外遇你還沒得嘴。 除罪的是刑法通姦罪民法並沒有除罪而且刑法通姦罪一定要捉姦在床, 樓主根本就沒抓到要告也告不成不懂法律還扯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