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德帥 wrote:從前就喜歡看兩性文章...(恕刪) 哪方對錯很難說 每個人出發點角度不同但真心建議你 先不要結婚 尤其更千萬不要把肚子搞大因為你他媽連後悔的機會都沒有另外 有時候一個人不是壞事 所謂一個人是指不結婚就交交女友 大家開開心心 沒那麼多現實的問題
若房子真便宜很多,買下來也無所謂。難不成你希望兩老免費送?至於人情什麼的,以後再說吧,真要情勒你,什麼理由都可以,不需要先賠售房子去套你們。至於持有人⋯,你不了解你未婚妻嗎?他講不講義氣你交往這麼久還不清楚嗎?若是有情有義的人,房貸一起繳,房子她名字也無所謂才是。你不能相信未來的另一半,怎麼走得長久?
你在乎的是你出了錢,但沒寫你的名子。加上女方家似乎重男輕女。今天換個思考方向。500萬分30年一個月大概還差不多2萬塊。假設女方家把房東給獨子,然後獨子以一個月2萬的價錢租給你們夫妻。你覺得對你而言,這樣會比較好?又或者,你跟女友說。不要這間房,我們自己努力打拼買間自己的房子。那可以掛上你的名字,這樣會比較好?(1200萬分30年一個月大概4.2萬上下)
房子問題取決在人,我跟你類似,老婆房子是婚前買的,她父母幫忙出頭期,掛名在老婆身上,然後我每個月幫忙出一些房租當作繳房貸,當然是低於外面租金的房租,然後另外再生活費各半放公積金。我個人是覺得沒有差,老婆也不會覺得欠家裡人情,老婆家人也不會情緒勒索,2個人一起付房貸也比較輕鬆,不然在外面租屋也是這個錢,現在也省了一點頭期款。當然每個人的家庭環境個性都不同,只是如果太計較,結婚摩擦會很多,會計較不完的,就當作使用者付費,你也住在這房子裡面,就放寬心吧
過來人經驗婚前都是美好的沖昏了頭想要步入婚姻的漫長旅程上時愛情觀已不重要取而代之的是錢...錢...錢....因為真的很重要,所以說三次以前民風還純樸,這個問題還好解決現在的網路盛行,再加上抖音上對岸那各類誇張的結婚行徑現在結婚是對價交易,等不等值不是你說的算是後面大魔王說這個等價交易可以成行才算數至於賣女兒,買女婿這類的說詞,都會是過往於煙隨風消散但錢...錢....錢....這個很重要再加上現在離婚也盛行這樣想下去當然要先確保或撈取一筆精神傷害保障就很合理了講這麼多老話一句......愛你所愛,選你所選但只要有一絲絲不爽那就不要結吧反正台灣的生育率差也不是你一個造成,單身狗一堆也不是都是你的錯依照你心裡面的那個小劇場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