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離婚也可以白紙黑字寫清楚即就算孩子不出養也沒關係在孩子的教養費方面,法律是有明文規定的即使是在離婚後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父親方需出扶養費用至小孩成年(即法定18歲)其中包含孩子的養育費/教育費父親方皆得出一半或全出(端看樓主的律師怎麼去喬)既然父親方已無心戀棧那就看開吧,也不需要再糾結了他想要回自由,也是要讓他知道男人...也是要負責任的不是爽完就拍拍屁股走人當沒事相關的法律條文,直接請教律師更實在些
5個多月了,不要拿,太傷身今天如果是你剛懷孕幾週然後確定要離婚了拿掉還說得過去一方面比較不傷身,另一方面比較有機會再嫁個好男人(可信賴可照顧你但是不一定能挑外表的男人)都有一個小孩,這個也五個月多都快生了就生下來吧,公平一點,一人養一個就這樣吧孩子是無辜的單親的小孩真的很可憐沒有肩膀的父親太多好好研究,怎麼樣一個人養小孩評估一下娘家那邊,看可否多少幫個忙是否可以住在娘家(爸媽經濟許可的話)
認真覺得,當你老公說要離婚的時候,你應該直接一句話回他,他到底有沒有懶趴,妳都五個月了,又不是小孩子,吵個架就離婚,把婚姻當成遊戲嗎?現在的妳專心好好養胎,就算離婚了,妳還是可以要求他必須支付孩子的費用(撫養費),他放棄監護權不代表撫養上不用負責。我只能說妳嫁給了一個沒有擔當的男人,為你感到難過
去年已登記1月底要補請宴客十個月大的孩子。肚裡還有一個五個多月,真正交往2年不到吧!!天啊~你面對人生大小事實在是太隨興了,不知道你走的每一步,後果都要自己承擔嘛!人生當兒戲。離了吧!不離未來還是吵,不得安寧。孩子別拿,尋求縣市政府法律扶助單位及社福單位協助。什樣性格處事方式造成這後果,你應該徹底自我反省。
有沒有錢是現實的問題,社會局可暫時幫忙,娘家那邊?再來找婦女會來陪談贍養費,那邊會有免費律師(立委那、警察局也有免費諮詢律師)既然要離婚,婚後財產是均分,他的錢不用急著還他最後…孩子雖然是心頭肉,失去一定難受,不過養不起會更痛孩子夫家那邊要的話,建議是給他你才25,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