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比較傳統,媽媽說你們小兩口一起加油,月費(孝敬費)和小孩子放學後的照顧費,一個月收我一萬五(他說是台中保母的行情價)本來丈母娘也想給一萬五的說,只是岳母說:「自己的兒子都沒拿了,怎麼跟女婿拿?」後來,我每月還是偷偷塞八千想到說。人家栽培一個小學老師嫁給我,也讓我的房貸壓力不至於那麼重只是很機車的是我老婆他竟然先前也說不用給他媽媽錢因為以前他們小孩都沒給
我支持一樓的想法樓主的女朋友難道結婚後就不工作了嗎?為什麼說包括娘家那裡都要你負擔呢?還是說你希望你女朋友現在工作的薪水,也要拿回來養你爸媽和你們的家?像我表姐,娘家和婆家經濟環境都很不好表姐和表姐夫剛結婚的時候,就各自撥自己的薪水給家裡一部份給留作家用甚至,他們過的超省的,存了一筆錢,讓我表姐夫考試、換工作現在表姐夫拿到證照、換了工作;他們才過的比較好我覺得樓主不必想太多,先和女朋友好好聊聊做好經濟及未來的規劃才是真的
AJPTAYLOR wrote:不好意思我不認為自己...(恕刪) 同意+1結了婚了,對方的父母就要當自己的父母一樣的贍養心我愛你但我只能孝順自己的父母這個想法很難認同現在就有了分別心,以後的日子又如何夫妻同心真的是現在看似她給你壓力,將來的事情怎樣誰敢斷定娶個好老婆比娶一份固定薪水更重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