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德帥 wrote:
更新1.我知道女方是...(恕刪)
以勸和為前提
提供您參考方向及原則
1.女方長輩要在婚前過房子給女方,是女方單方面的事情,與你無關。你要不要幫付房貸,要不要婚後一起住進去是由你自行決定。
2.若女方長輩希望你能給女方保障,就婚後另購房屋,女方長輩那間就別考慮了。房貸怎麼出只要你跟夫人決定好就好,女方長輩若要支援女方,是女方單方面的事情,不要被對方的情緒給牽走,女方長輩要讓女方有保障,付出代價非常合情合理,你不用也不需要為對方的情緒負責。
3.女方原生家庭,若各方面都讓你感受到不舒服,婚後絕對不要與女方長輩所有的任何動產不動產或金錢有接觸,一旦碰到就會被挑出來情緒勒索,你會很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