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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真的是愛情的墳墓

thoato wrote:
嫁到台南也有快3年,(恕刪)

無懸念 直接離婚...離婚後他們懂得反省的話再復合, 我是你爸的話我會去嗆妳老公全家幹爆他們, 好好的妳
有必要活成這樣嗎? 妳的情形用講道理的絕對沒用的 我看太多了 離婚也是是一種溝通方式
婚姻並不是愛情的墳墓,只是你們愛情的墳墓!

自己選擇的老公,自己承擔?

為了小孩?
小孩在這樣的氛圍長大,會比較好?

快要憂鬱症?
那麼多票對你一票,
將來小孩會不會整個被洗壞掉,
媽媽有病?媽媽很可怕?會有這樣的一天嗎?

當斷不斷,反受其亂.
要是我就離婚了...甚麼時代了!!!要不要叫先生也來照顧妳爸爸媽媽看看?
除非啦....先生月入15萬以上,你當全職家庭主婦,那可能還可以考慮考慮..只是考慮喔!!因為實在太難搞了!
你說的內容我覺得比上班還累!!光是買菜我就覺得累了
為什麼你要把飯煮熟煮好吃呢?
只要煮的飯米心沒透,或煮幾個創意料理,被唸個幾天廚房就換人作主了,你有吃就稱讚煮的好吃,不愛吃就雖便吃幾口,然後有事就出門去,為什麼要把自己委曲成這樣?
Daniel Wen

想太多,那只會被公婆罵到翻,要這麼做得先跟老公說好,讓老公擋槍,不然只是讓自己在那個家更難過

2021-09-24 0:48
Angel9999

可是我這樣做(當然當年不是故意的,結婚前媽媽就有跟婆婆說我不會煮)跟公婆住5年,只煮過一次飯耶,然後廚房就沒我的事了,搬出來後,回去也不用煮。只能說能者多勞。

2021-09-24 7:15
感覺不對就快離吧!!!
硬撐對彼此都不好
thoato wrote:
嫁到台南也有快3年,...(恕刪)

樓主真的是太遜咖了,我老婆結婚後就沒跟公婆住,每個月陪我回老家一次停留一天一夜,就會該該叫說住不習慣了。
喔,對了,回老家時,是婆婆煮給媳婦吃。我老婆親手煮給公婆吃頓正餐的次數15年來是0次。
Daniel Wen

我和老婆在一起到現在近30年,連我都沒吃過幾次她煮的飯,公婆就別想太多了

2021-09-24 0:50
如果你是我女兒,直接叫你搬回娘家,小孩監護權再循法律途徑解決。(婚前婆家是這種狀況,這門親事基本也不會答應)。

老實說你目前的處境除先分居外,其它方法都無解。

1.老公是獨子且傳統觀念濃厚,也許還有經濟因素,很難搬出去。

2.就算可以搬出去,妳的名聲在婆家親友間一定臭掉,不孝媳、惡媳會成為你的代號,除非你娘家財大勢大。傳統老公心理受到親戚三姑六婆風言風語影響,長久下來兩人相處也很難和諧。

3.你應該先出去找工作讓自己經濟獨立,而不是在家當煮飯婆,日後談權益爭取監護權才有本錢。
朋友A

是我的話,我會請教婆婆怎麼煮,才會符合他們胃口,畢竟每個家煮的東西方法不一樣,有時你上網學半天他們也不一定愛,就依照他們習慣吃得煮就好,然後洗腦另一半有時吃點外食也不錯

朋友B

找合適的人說(傾訴心情不會得憂鬱症),最好是諮商師;看書(有機會轉換自己原本既有的觀點);自己分析利弊得失(配偶不會有完美的,但自己底限在哪要清楚)再做決定
關鍵點就是妳老公~他的態度決定你的輕鬆度
獨子跟孝順是兩回事,有沒有原則和腦袋才是重點
你在公婆家住很多事情本來就是該讓妳老公出面去談,壞人輪不到你當
至於三姑六婆親朋好友愛講是他們的事,妳和妳老公及小孩的家庭才是最重要!!
也可怕了
要照顧老公的爸媽就必須犧牲媳婦也太自私了吧?
建議先確保自己的經濟來源,有份工作,這樣未來就算真的打離婚官司,扶養權也會更有機會判給你
而且有了工作後也就有機會順理成章的跟老公說工作太累以後都不煮飯了請爸媽自己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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