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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沒想過我們也要離婚了

「在愛情的世界裡,不被愛的那個才是第三者。」

離婚就對了!

都PO在01了
直接開放號碼牌吧
01很多寂寞又優質的男士
已經等不及了
高一開始在一起,到現在12年,算起來樓主還沒30歲,還年輕。沒有小孩,年紀也不大,此時不就是最好的時機嗎?
小馬尾Pony wrote:
我和我老公在一起12...(恕刪)

資產先好好談,然後分清楚

誰要房子,誰要分錢

雙方兩願離婚:

1、申請人:雙方當事人

2、離婚協議書(需有2位18歲以上證人簽名)。

3、雙方戶口名簿(規費每份30元)、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換證(2年內符合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工本費新台幣50元)。

4、辦理地點為任一戶政事務所。
「大千世界,無掛無礙, 自去自來,自由自在, 要生便生,莫找替代。」
好聚好散~~不要有遺憾!!!!
就算有~~~就讓時間去淡忘!!!!
能在一起是一回事~能相處又是另一回事!!!
趁年輕~~~把握青春找到適合妳的人!!!!
我交女友如果兩年沒結婚的打算就選擇分手!!!!
不想要耽誤女孩子的青春!!!!
趕快找到下一個事情就解決了!!!
一大早就看到這麽遺憾的事
未來最好解決的方法
趕緊在交一個
閒聊版上有位喜歡人妻的男士
您可以考慮看看
15歲交往12年,現在也不過才27
人生走差不多30%而已
還早還早
單身的時候如果覺得沒有人疼
就去健身房吧
練完全身都疼了
只能說
學校只是個侷限空間, 認識到的人有限
隨著年紀增長, 價值觀也會變
他愛上同事了, 那他追到同事了嗎?
他跟妳離婚, 是要跟她結婚嗎?
妳可以考慮訴諸法律
離婚&沒有小孩

是好事

值得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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