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朋友經歷公婆生四個兒子 都正常 分產時說道老大跟老二 各帶一位弟弟同住好在老三跟老大結清 老三分五百萬老二跟老四同住 但老四沒結婚所以老四每月都會給老二老婆 家用費所以相安無事你得重點就是 請他拿出每月家用費 自然可解
人有三六九等,妳只是遇到怪咖,還能一起住那樣久,為何不早搬?我弟結婚時,也是大家一起住老家,當時我還沒結婚但就開始計畫購屋了,生活上沒衝突,但以防日後生活上的不習慣與空間狹窄,還是先買起來放著。婚後自然就搬出去住了,沒有婆媳問題沒有妯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