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 Friend wrote:
18歲就交了初戀男友,他當時年紀也不大,轟轟烈烈的感情也超過三年,為彼此犧牲很多~~ 但女生當然還是比較慘,少女的各種犧牲大概都不會少。當初是真的也很愛彼此。少年少女的初戀回憶吧~
一晃眼,超過20年過去了,彼此當然各有婚嫁,不過他因為種種原因離婚了,而我雖然婚姻還算可以,但是跟老公也平淡如水、算是各忙各的,彼此應該也對對方不甚滿意,連吵架都懶了。
前一陣子,跟前男友相遇了,雖然大家外型變很多,但其實感情還是很深,談天說地感覺彼此似乎還是那麼的投緣合得來,跟他在一起,也好有快樂與安心感,比起自己像木頭一樣的老公,真是強了100倍。
這時候覺得自己好脆弱,似乎一踏出去越了線,就會跌進道德的黑暗深淵,雖然時代早就變了,但我還是有傳統禮教的約束,我是不是很過時?
他現在經濟條件很好,早已不是之前的窮小子,但在江湖上走跳很久,他也是非常有社會歷練的老油條。我忽然覺得,我如果又無條件跟他在一起,我似乎又變成之前的傻女孩,甚麼都沒得到(沒車 沒錢 沒房 沒包),只換得 "對感情的回憶",他會不會真的只想利用我們的舊情 "撿便宜"?? (他一直很想....)
但我如果開口要東西,根本是把自己物化,好像可以用錢買到我,這種感情好廉價好令人唾棄。
大家年紀大了,好像也看透了,誰也不願意無條件付出了吧? 大家都是在計算怎麼樣比較值得?
我知道我應該回到正常生活,繼續塵封住這段感情吧! 誰也不要惹對方,不要胡思亂想比較好,這種對價關係我可能付不起,如果無怨無悔的付出,我可能也不願意,玩不起的人 只能放下了!
時代變了也不容許胡作非為
想要找前男友必須先離婚才對
根據我見識過的幾件事來看
我猜攪和下去不用半年就兩頭落空了
其實你這種心態
去做和不去做你都會後悔
木頭的老公才是安心的港灣
想要去找激情的話就不要拖累人家了
如果婚姻只是這樣的算計
那和分租房子的房客也沒有多大的區別了
今天就問你你老公是不是也可以和前女友再續前緣
而且是他可以你不可以的前提下
也或是說哪天讓你意外發現他曾經有過這樣的算計
能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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