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結婚前,估計你多少也清楚這些事情
只是真正在一個屋簷下才發現比想像中的辛苦與痛苦
另外還有些訊息也不夠明確
像是你是否有穩定的收入?小孩目前是誰在照顧?
老公的收入是如何分配?
這些資訊都會影響做法
有幾種做法可以改善
1. 完全改變自己,讓自己變成會讓公婆喜歡的媳婦
這方法是最痛苦也是最難的,會有一段很長的過渡期
而且到頭來不見得成功
2. 跟老公協調,老公是獨子,如果硬起來不要當媽寶
講話至少比你有份量,這樣才有可能改善
3. 若是不想離婚,就當個偽單親,自己帶著小孩獨立在外租房生活
4. 直接離婚,但是後續會有很多的法律問題要處理
5. 直接完全擺爛,做自己想做的事,把公婆當成空氣
公婆講甚麼都是左耳進右耳出
我是你的話
我會先跟老公商量,請老公當好居中協調的角色
當然要有前提是你老公是明非事理能分辨對錯的人
若老公是個標準爸媽寶的獨子
那你可以跟老公協調獨立在外租房
要是老公堅持要住家裡又是爸媽寶
那你就完全做你自己想做的事
想吃甚麼就煮甚麼,別人愛吃不吃不用管
當然一些該做的還是要做
譬如煮菜至少可以煮個幾樣菜是自己喜歡,一些菜是給公婆吃
就是一般該做的事也是要做,公婆看不順眼要念就隨他
不要理會你公婆在那邊543
罵歸罵念歸念,公婆最後受不了你,
妳老公就會發現家裡氣氛不好烏煙瘴氣
反而就會主動跟你提了,改變是雙方的事
不是單方去適應改變,如果兩邊都不改或其中一邊不改
大不了就是直接搬出去分開住
至於搶監護權,你只要有足夠的經濟能力
不要有不良的紀錄
以及能證明你是小孩的主要照顧者
根據目前的法律是小孩從母原則優先
你可以拿到扶養權的比例是非常高的
至於監護權不是一人一半,就是全歸你
若是確定要離婚,請先調解離婚為主,不要鬧僵
版上很多人都說離婚離一離,那些人沒有遇過鬧僵離婚的恐怖才能說得這麼輕鬆
離婚真的是最後做法,因為離婚真的會有很多法律的事情要處理
沒有你想像中的簡單,好像離一離簽一簽就好
一旦進入訴訟程序,你們的關係不再是夫妻,而是仇人
你會看見甚麼無下限的內容都會一一出現
那種時間/精神/花費的折磨不是一般人能想像的
萬一男方鬧僵你被阻止跟小孩見面,搶小孩並堅持不離婚要打官司
我就曾經聽過夫妻要離婚,其中一方不離婚也不讓對方看小孩
這場官司一直到了三審,兩人總共花了200萬與三年才解決
最後對誰有好處?有好處的大概就是律師了
要想的是後面會衍伸的後果與代價你是否可以承受?
你是否已經準備好了離婚中與離婚後的事
若你已經確定要離婚也做好準備,以及能接受所有可能會發生的結果
那你就放手去做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