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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要離婚,該把小孩拿掉嗎?

先不說夫妻,一輩子的抱歉跟愧疚都要比後悔來的好,前者可以彌補,後者沒有機會,不能因為今天沒錢就幹遺憾事!出養就出養,妳的未來還很長,將來有能力再認回,多回饋社會就好。
已經結婚了,即使要出養或是拿掉也要先生簽同意書
而且五個多月,除非有重大生理缺陷,恐怕不會有醫生願意做這個手術

真要爭取監護權與扶養費,就請找個律師吧~
小孩20歲之前,不論父或母,擁有監護權與否,都要負擔小孩的必要開銷(生活費+教育費)
這點是可以爭取的,而且記得去法院公證,並註明"一期未付,視同全部到期"
不然這年頭只付個幾期就擺爛不付的可是多的咧~

小孩現在還小,判給你的機率會比較高~
但即使孩子監護權判給了你,也不能拒絕另一方的探視(反之亦然)
不過可以討論見面的地方與次數,甚至也有人是約在派出所+社工陪同見面的

每個區公所都有律師,法扶也可以問問看


ps.
都是二個孩子的父親了,怎麼還在追求"個人的自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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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台北人幸福手冊

2.是否有婚姻關係?
如果將被出養的孩子是在婚姻關係中所生的,不論出養時婚姻關係是否仍存續,或者孩子是否確實為配偶親生,都需要取得法律上配偶(即孩子法律上之父母親)的出養同意後,才可辦理出養。
小孩那麼大 不能拿掉了吧
況且他已經是成型的小生命
再說這樣對妳身體很傷

至於那個男生 還是離了吧 沒責任感

22k真要生活還是有辦法的

加油
很多事過了幾年後再回過頭看都是小事
最關鍵[吵架原因]沒講⋯

真的離婚的話
男方也是要出錢養小孩
多少錢就看法院上怎麼講⋯
有錢人就1個月10萬
男方沒錢就6000、8000、10000⋯
2個小孩就*2
法院判決之後可以強制執行男方的財產跟薪水
奇怪!當初有人拿槍逼你嫁嗎??
選你所愛,愛你所選!當初這麼多人追妳,你選擇他!
就要自己承擔所有責任,禍不及小孩啊
吵架內容很重要!! 不然根本不知道問題出在哪

如果是在交往過程就有一點小徵兆 而且常常出現就該有警訊了(如對某些事的價值觀嚴重不同)

不該拖到這麼晚才提這種事情...

人活著就是不斷的發生問題和解決問題 不管工作 人際 學業
當然不能拿掉
吵架 生氣歸生氣 分離可不能輕易說的 何況已經有小孩了
跟孩子的爹多溝通商量吧 為了小朋友 有什麼不能商量的?
當初一定也是為了愛才在一起的



by the way, 這篇他應該看得到吧 what an asshole....
妳男友實在沒肩膀+沒覽趴
個他老媽的自由
連小孩和錢都不要,執意要跟妳離婚
看來”吵架的事“不單純。
小弟也是建議別拿掉。

如果胎兒健康無虞,
可以問問有沒有親戚朋友願意領養?
我周遭幾個朋友想要小孩都生不出來,
樓主有了個小寶寶,
要珍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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