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您看了同一個建案,實在是建議您如果手頭比較緊不充裕的狀況下可以緩緩先不說房市狀況會漲會跌就說在房子的登記名字和兩家人住在同一屋簷下....若事前就為了這些事情有不愉快之後相處不就會更尷尬嘛但這些事情如果從您口中對老公說出來想必也會造成夫妻間的摩擦...真的只能說辛苦您了!!
之前有個代書朋友幫一位屋主辦理房屋買賣屋主是位近七十歲的婆婆,沒有結婚,無子女僅有妹妹和侄子姪女偶爾相伴,沒有住在一起直到代書朋友申請出房屋土地權狀辦手續時,才發現婆婆的房子產權只剩21%才知道侄子姪女常年藉故給他簽一些文件,其實是再偷偷過戶她的房子....婆婆很傷心,平常很疼這些孩子,也都替他們接小孩上下課而且本來就打算之後房產給這些侄子繼承後來搞的婆婆無親無依,我們家協助她打官司付了幾十萬(婆婆怠念親情),才把房子拿回來只能說,日防夜防,家賊難防有時候為了錢,人性是很禁不起考驗的勸勸你先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