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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離婚嗎


chienyu35 wrote:
1.蒐證,每次交談都暗自錄音,讓他講多一點...(恕刪)

證據這東西儘量多,增加以後要談判的籌碼,到時候看你要怎麼處理都方便一些

julia6731 wrote:
我跟先生認識了3年,...(恕刪)


去找他的長官談談....

印象中 警察好像很忌諱這個被上面的知道

會影響升遷

julia6731 wrote:
我跟先生認識了3年,...(恕刪)


這麼不負責任還當警察?
真不是人
死纏爛打,

你也不必約對方出來談判,

我覺得照樣把孩子生下來,

想到就回公婆家走走,

我覺得對方第三者會不會也是警局的同事..

去找他們所長看看..

日子一久了, 對方急了,

自然就會一直逼你老公...

妳老公逼急了... 把他搞瘋了, 因該自然就會離開對方了..

好奇的問一下,

你現在幾個月了?? 男的女的?
我的相簿 http://www.imagegateway.net/a?i=InpmXKd2po 世界宇宙無敵超可愛.. "北極熊"

julia6731 wrote:
我跟先生認識了3年,...(恕刪)

我會離婚, 孩子給他養, 連肚子裡那個都生給他養
讓那女人直接當黃臉婆+後媽
該男子其心可議!
他那麼急著"離婚"是有難言之隱嗎?
有把柄在對方手上呢?或是~~~有另一個小孩也已經在"對方"肚子了
這些都要考慮進去!

現在妳已經有小孩了(應該已經拿不掉了),但是還未出生,所以千萬不要離婚
一定要等小孩出生(畢竟孩子出生前離婚~~算一個人的贍養費;孩子出生後離婚~~算2個人的)
一定要"錄音"存證(現在手機都有這種功能了,打電話也可直接錄音了)
因為,對方一直不要妳出現,就怕他來一招~~"女方未盡到照護家庭之責任"
來掩飾自己的行為,作為走法院為自己辯護的理由
錄音是保護自己的權益
孩子出生後,如果雙方走上法院(辦離婚),還可以加他一條"未盡到撫養責任"

前面有提到"孩子應該拿不掉了吧"的意思是
像這種人真的不值得留戀
如果孩子還未滿三個月,那還可以處理~
妳應該還花樣年華,可以不必帶個包袱尋找真正的Mr.right

但是,如果已經無法"處理",至少也要讓自己和孩子的未來多要一些"補充"
在則~~對方是公職人員,已違反公職人員部分條款(尤其又是警務人員)
所以可向其上級申訴(政風部門、縣市警局、警政署),用網路申訴應該也行
要不然就上"總統臉書"用私訊告知,反正總統幕僚一定會幫妳轉知相關單位處理的
千萬不要向外子所屬的單位申訴(同單位一定會"官官相護")
因為警察查案那麼"神通廣大",自己身旁同事在亂搞哪有不知道、不規勸、不阻止的道理

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與孩子
為自己與未來爭取更大、更多、無後顧之憂的權利



這種男人太糟糕了吧
把他的名字和單位公佈出來 讓他的外遇對象因為曝光離開吧
1. 他不是發現錯了, 回頭請求你原諒, 而是要求離婚........可見心已經不在你身上, 勉強不離.....拖一輩子, 妳認為他會回頭愛你?
2. 我覺得你還年輕, 小孩最佳方式是給他..........妳還有尋求二春的機會, 帶著一個小孩, 機會小很多很多
3. 警察待遇不差.....我相信對小孩未來成長比較好
4. 要求一筆贍養費是一定要的.......基本上錯不在你(可以考慮像補教風雲.......贍養費付到你找到另一個結婚後)
5. 理性溝通溝通先做......走上法律是最後一步(但是證據先保存)!

julia6731 wrote:
我跟先生認識了3年,...(恕刪)


這東西不用考慮了吧.
有男生這樣搞的根本就是垃圾!

1000個大概只有一個會改過向善
千萬不要去相信那一個會讓你碰到.
我常在月光下出沒, 而且,我每個月錢都花光, 故名-月光光騎士
感覺上他應該是找到一個富婆了..

這種男人..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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