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婚後支付房貸、小孩子保母及幼兒園費用。
但夫妻理財觀相差太大,讓人抓狂。
我先生也是沒有金錢觀念,還常被詐騙!
工作十餘年,月光族一個。其間還借信貸去買學長介紹的未上市股票,想當然爾,學長賣完一批就跑路囉!
最後,月薪分十萬到我戶頭,他只留生活費,免得被他學長學弟路邊阿婆騙走。
我幫他買了房(當時他嫌台北房子貴,很抗拒,現在繳完千萬房貸,他反而覺得房子是不錯的資產。看到鬼,一樣的房子一樣台北市,以前不願意買,現在才覺得???)
我也曾問自己幹嘛吃力不討好,幫這幫那,還要被嫌棄管太多。
可就是愛他那張臉,看了,氣就消了。
沒辦法,自己慣的,就自己負責吧。
我是覺得,如果很愛,就在財務上讓步一點。
但一而再,再而三,愛是會磨滅的,
有天不愛了,就分開。
https://www.shenghuilaw.com.tw/divorce-procedural-matters/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