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咬定姐夫吃軟飯、甚至入贅的人
到底是哪個年代的,
在現在這個年頭婚禮習俗越來越簡潔,
竟然還想得到入贅這種化石名詞。
如果姐夫養家、付房貸、付保母費、照顧媽媽,這樣還算不算可恥啊。
如果姐夫的立場,是在於「每次丟了小孩就跑」,而不是小孩吵到他
真的要好好反省一下自已,是不是利用人利用得太明顯。
娘家媽媽說不定也托姐姐、姐夫幫忙抱一下、看一下 ~
是妳妳煩不煩啊。
我同意妳需要放電,但是小孩又不是娘家媽媽的
妳老公上班12小時,難道全年無休啊?
怎麼不丟給老公,妳再去充電 ?
還是妳心疼老公放假還要顧小孩…所以把小孩丟到放假中的媽媽家
如果每次回娘家,都是為了要充電
很自私、很利用人
小孩5個月,那娘家媽媽至少也受虐十次了吧。
難道不會覺得不好意思…有罪惡感嗎?
頻率太高了,一年1、2次還差不多 (而且前提不是每次回娘家都丟小孩) !!
JENF wrote:
反向思考,
我猜樓主媽媽應該是單親媽媽,
有2個女兒,
樓主姊因為怕媽媽老了沒人照顧,
所以找到姊夫願意住娘家,
雖然目前媽媽還年輕可以幫忙照顧姊夫的小孩,
但是等媽媽老了,照顧的重擔勢必落在姊夫一家。
如果沒猜錯,我反而認為妳姊跟姊夫是令人尊敬的。
當然,也是有為了財產而同住的情況,這點樓主應該分的清楚。
另外,也覺得有小孩還可以每週都去放電5個小時,有點方便當隨便的感覺,真的觀感不佳。
有事情要辦,應該是先生要帶小孩為第一順位,真的不行再麻煩長輩,這樣姊夫看不慣就是姊夫的問題。
(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