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德帥 wrote:
我目前跟她住的房子是他家人的
也早就談好固定給房租那些
這樣過了幾年也相安無事
現在結婚,他家人的意思是
房子要賣給她女兒,於登記前取得婚前財產
為了保護他女兒
這些我都覺得沒什麼
但他們家要求我要幫忙付房貸甚至多少出點頭期款
然後掛名在她上面
我覺得不太舒服
我本來就假設婚後登記,共同登記
我100%願意幫忙一起處理
我要的只是夫妻共同為目標打拼
我覺得那才是我夢寐以求的生活
或許初期辛苦但後來一定是舒服的
她就是不要,覺得我是既得利益者,覺得她房貸很沉重
覺得為甚麼我要占盡所有好處
這些要說點準岳父母家,我的感覺
1.很愛錢,房子說好聽賣給女兒,但說法是
我本來要賣給你1200,後來算你500,700當作是給妳的嫁妝
(怎麼會有人這樣跟自己女兒這樣算= = )
所以原本以為遇上富家女...嫁妝是一間房?

人家父母就打算賣你們小倆口500...還不知足?
值不值那個價...周邊房地產行情很好查詢的!
共有?怎麼共有?700/1200 +250/1200(老婆的持分) 你的250/1200 這樣子嗎?
你女友父母失敗的地方在於..沒教好小孩~財不露白!
然後是房貸問題,只要你每年把錢用匯款方式轉給老婆並寫上"幫繳房貸",日後若是離婚就可以用相關金流來請求對方返還
以上所有的錢只要你不討,她完全沒損失,房子在她名下更好...強制執行肯定拿的到
你們是該分開看看,也許一段時間後,各自就能想的更周全,看事情的角度也會不同。
現階段,你們想要的不一樣,吵架、情緒勒索是沒意義的。為了面子硬著頭皮結婚,你們心裏針對這段糾紛的心結並不會不見,往後日子更糟的機率很高。
現在離婚司空見慣,華人就很愛多管閒事,你們殺得血流成河,網友們、鄰居只當成八點檔飯後聊天的題材而已。
女方要是非你不可,自然會思考他是否該長大了,不要一直拿父母出來哭夭,什麼都我爸媽覺得怎樣。其實你不爽的點就是女方太沒肩膀,什麼都需要他人當靠山。男女平權去哪了?
女性是可以很強悍的,只是華人骨子裡很容易男尊女卑作祟,這種觀念是無意識的傳承下去。例如擔心女兒吃苦,兒子吃苦就合理。
最後建議樓主不需要再多說什麼,再努力會讓狀況更糟,分開不代表不聯絡不見面,來日方長。
市值1200,賣女兒 500 叫愛錢?
說難聽是叫你付房貸,其實等於付租金、孝親費、給老婆的費用
還住在這房子,你就是既得利益者阿,老婆說的沒錯
(除非500買得到一樣條件房子)
要老婆一起忍幾年去背貸、租房(還要養小孩?)
在對方父母、老婆眼裡看來,就是多花錢結婚受苦
老婆不願意很正常,也沒人想嫁女兒去吃苦
夫妻共同打拼,這個舊觀念要放下
共同享受資源(薪資、夫家婆家)加成
才是大部分人結婚目的
不知道是什麼原因讓你搬不走
(回覆不是沒錢買不起,原文又說先存幾年?)
還要精算房子是老婆的,不想付貸
怕以後吵架叫你滾,以上都指向一點...$
你結這個婚
1.要女兒切割父母
2.要老婆放棄資源,結婚去吃苦打拼
3.付出一分一毫,都要回到自己身上
對方父母說的沒錯,要知道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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