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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真的是愛情的墳墓

所以結婚前才要簽 婚前協議

一般都會約定

財產制度分配(若未協議就依法定財產制)
生活開銷等家庭生活費用分擔、一方給予他方每月一定金額的自由處分金
決定婚後住所地點、家事分配、交友規範等
子女姓氏、教養方式、學業規劃等

(我都勸我朋友簽婚前協議 不過他們都把我當異類)
(買個東西都會比價了 簽終身契約不用多思考點嗎?)


不過妳已經生了小孩 事情又更複雜化
如果妳的老公無法換位思考 獨立出原生家庭
小孩子 成長過程 一定又會有更多衝突

妳先生的父母 不是好公婆 不代表一定不是好祖父母


不放生也只是 慢慢把自己推向憂鬱症
(因為都在受迫環境 沒有人能幫你)

如果真的罹患憂鬱症 會非常麻煩
雖然社會上一直說 平等 尊重
但是面對 找工作 投保保險 這歧視可是會明擺出來的
跟先生討論搬出去住吧!不用浪費生命在這些垃圾事上
ray115 wrote:
這根本是把你當作女傭(恕刪)


他婆婆應該被用了3.5十年了.當然...........不然呢!

奉勸女生們!

兩人相處結婚前.必打聽娘家習性.特殊愛好

不然住在一起.真的是...互相討債吧!
通常這種不是離婚收場就是女方要忍受到公婆百年,若你先生不挺你,你會受罪很久很久,不想要離婚收場必須使出大絶,你先生若軟,你就必須硬,把問題丟給他們,比如帶著孩子回娘家住個幾個月.......
很多東西應該嫁過來之前就該知道吧
1. 要跟公婆住
2. 要料理三餐

如果都沒說清楚,記得要怪你老公
如果都說清楚那就是早死應該
如果老公是可以溝通的就讓它當作橋梁
如果他不想理你,那你真的選錯人
台式文化的悲劇
即便長大成人了
還是要跟父母親共同生活

西方也好,日本也好
長大成人,也成家了
象徵你是獨立個體
可自行決斷 ,獨立自主
以後生活盡量互不干涉
孩子不麻煩父母
父母也不造成孩子負擔

台灣就不一樣了
還要孝順,還要負擔父母
一邊又有小孩的責任
要說不婚 不生
還是離婚率高
這些都是因素之一

我只是有感而發

你的問題,還是要盡量能夠搬出去
婚前應該先談好的
現在還能跟你先生好好談談
只要同住,生活的摩擦以後還是避免不了
你的痛苦會繼續
thoato wrote:
嫁到台南也有快3年,...(恕刪)

公婆都沒跟上代的公婆住,年輕人都被騙了,搬出去比較好
thoato wrote:
嫁到台南也有快3年,(恕刪)


我是台南人,老輩的思想很水泥的!

把這篇文傳給你老公,
然後與他溝通,有什麼改善方式,最好的方式還是要分家
妳如果無法接受老公的提案就談離婚吧
與公婆住,短期還行,長期相處很少有好結果
這問題簡單, 看你要不要做而已
招開家庭會議, 舉雙手投降
說:
我不會煮飯, 也沒那個天分, 更沒有那個興趣
總之, 誰煮都好, 你不煮.....阿就不會怎麼煮
有人跳出來講話
那你就反問, 寫C++會不會, 不會, 你也有不會的東西呀, 我也有不會的東西呀, 很奇怪嗎? 還是我天分特好, 甚麼東西都會.
記得把老公抓出來, 他一定要在場, 難不成老娘不會煮飯你第一天才知道, 你追老娘的時候怎麼不想想我會不會煮飯呢? 把我娶回家才要我做不會的事, 很抱歉, 老娘我辦不到!
tony333324

我老婆就不會煮飯, 煮飯, 我樂意, 我有興趣, 興趣到去考丙級廚師執照, 誰說女生, 老婆, 媳婦就要會煮飯?? 這叫強人所難, 我家我煮飯, 回娘家我煮飯, 回婆家我煮飯...So What

2021-09-22 16:34
henry999

這是你的想法,公婆要是明理就不會有這些事, 他們只會認定是媳婦問題

2021-09-22 16:41
為什麼要跟公婆住

跟公婆住就一定有婆媳問題

既然這是可預期的結果

為什麼要跟公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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