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ISKI2000 wrote:
至於芧廁頓開這句話~我一開始沒打算使用通用成語,只是覺得改一改很適合那個人而己,你不用急著表示你懂好嗎??連幼稚園都懂了。
連幼稚園都懂了你還能寫成這樣也真的是一絕了。
大學好歹應該有學過如何[引用]這回事吧,
還是這些成語都您發明的可以隨意竄改呢?
而按照台灣法律走的話如果沒有遺囑那麼所有小孩不分男女繼承權都是平等的,
只有兒子有繼承權的想法應該是清朝時期的觀念了吧!
而且你結了婚住在家裡的目的是為了你父母的遺產?
那不打算繼承的人不跟父母住總可以了吧?
並不是每個人都像你一樣如此算計自家爸媽名下財產的。
對於婚姻的貢獻只以錢來考量更是不得不替你的老婆默哀,
老婆賺的比你少,就只能看你臉色過日子。
老婆賺的比你多?你大概沒這本事討到這樣的老婆,
或者你的自尊也不允許你娶這樣的老婆吧。
沒人覺得最應該感到為她難過的是他的妻子嗎?

上輩子真的不知道是做了什麼事這輩子要遭這劫難得跟這男人一輩子。
更別提他若還有孩子的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