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嬰車禍亡 母坐輪椅相驗父哭求 子求6年|
rickk10223 wrote:
先說,我是男的,女兒才剛上小班
全家從上到下,從父母岳父岳母全都挺機車載小孩
「小時候還不是這樣載的、慢慢騎就好、大家都這樣
開車還不是會出意外、沒有騎很遠沒關係
你上班還不是騎機車通勤」
就一個寶貝孩子,死活就是要用機車當交通工具
今天家裡也不是沒汽車
常常就讓孩子站在踏板上抓著後照鏡四處跑(好像還抓不太到勒)
今天是郊區鄉下就算了,市中心到處都違規停車
鑽來鑽去的,成年人能承擔事故的傷害,小孩可以嗎?
搞得全家只有我最不合群,長輩不挺,另一半也不挺
經濟壓力在我身上就算了,現在連小孩的安危也在我身上
我覺得離婚是我會考慮的選項之一了
我沒辦法控制這些長輩,就用小孩安全的理由當作監護權的辯護了
我這樣堅持不讓孩子站在機車上錯了嗎?
這是小三幫你出的主意嗎

前些日子,工廠的員工,夜晚下班途中被酒駕撞了,斷了一隻手,沒了呼吸,靠葉克膜,搶救三天後放棄了。
天冷喝酒取暖的駕駛,真的不是騎機車的你,可以避開的。留下的是他的老婆與一位還未上小學的幼兒..
有車開,不開,騎機車節省時間,金錢 ,方便,尤其是天冷的夜晚,後悔也沒有用了...
機車雖是方便的交通工具,但畢竟是肉包鐵,交通工具的選擇,最好視狀況..還是要以安全為主。
夫妻之間的生活,小孩是中間的潤滑劑。選擇交通工具不用堅持,就是以安全為主。比如下雨天,晚上,看醫生幾乎都不騎機車。只有白天騎,但騎都不會超過10公里,大都在5公里內。小孩的肌膚嫩,也要保護,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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