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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要離婚,該把小孩拿掉嗎?


Mimmy Huang wrote:
(因為引起一些紛爭,...(恕刪)


嗯嗯,可能因為男性看法比較不同。雖然原po刪了文,看起來男方好像沒外遇沒家暴,賺錢也都交老婆管,到底是什麼事吵到男生看破想離婚我們也不知道。之前還看過新聞女生一直逼未婚夫買房,後來男生壓力太大做傻事,女主角頂著還沒出世的遺腹子才在後悔,早知道就不要逼這麼緊了。

還好現在還來得及。

男生傳統上總是對父母有一些責任,家事有時候你就多擔待,男生大多吃軟不吃硬,家事可多請他幫忙。現在你怎麼對你公婆,以後先生會感念在心,兒子也會看在眼裡,日後夫妻吵架公婆也會幫你。

小孩都快周歲了才要補宴客,肚子裡還懷五個月大的老二了,能夠面對這樣事情的七年級男生,上夜店可能跟我們這年代的晚上去看看電影、KTV唱歌休閒是一樣的,當初你欣賞他的風流倜儻,婚後就覺得他該變成溫良恭儉讓?他也是全身而退回家來,不是嗎。

多想想,有時候事情可能還有很多可以轉圜,給自己一些時間,也給對方一些空間,加油。

stephenchenwwc wrote:
這個觀念錯誤哦! ...(恕刪)

stephenchenwwc wrote:
這個觀念錯誤哦! 贍養費是: 因婚姻造成損害的一方得以提出!


我幫忙修正一下
贍養費和小孩的扶養費是兩回事
贍養費是法院判離, 而且符合以下兩要件才有(and , 不是or)
1. 請求的一方必須無過失
2. 必須「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

注意是法院判離哦, 那雙方自己協議離婚的呢 ?
當然雙方自己談好、寫清楚就行了

問題是, 誰願意自己退讓付贍養費給對方 ? 沒人願意退讓只好上法院, 那上了法院妳能證明以上兩點嗎? 不容易............

扶養費是孩子的生活費, 沒有監護權的一方是一定要付的, 只是多和少的問題

只是幫忙釐清一下, 千萬不要拿法律當武器攻擊別人
法律指應該是別人攻擊我時拿來自衛的武器,
如果妳有稍懂法律的朋友一直勸妳攻擊對方, 還是離這種人遠點
離婚這種事, 攻擊頂多只會慘贏, 不會有真正的勝利的

p.s. 我不是法律專科, 有錯請更正

Mimmy Huang wrote:
(因為引起一些紛爭,...(恕刪)


看到樓主改念也是阿彌陀佛了
在生氣時做的決定,只會讓自己更痛苦
樓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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