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嗯,可能因為男性看法比較不同。雖然原po刪了文,看起來男方好像沒外遇沒家暴,賺錢也都交老婆管,到底是什麼事吵到男生看破想離婚我們也不知道。之前還看過新聞女生一直逼未婚夫買房,後來男生壓力太大做傻事,女主角頂著還沒出世的遺腹子才在後悔,早知道就不要逼這麼緊了。還好現在還來得及。男生傳統上總是對父母有一些責任,家事有時候你就多擔待,男生大多吃軟不吃硬,家事可多請他幫忙。現在你怎麼對你公婆,以後先生會感念在心,兒子也會看在眼裡,日後夫妻吵架公婆也會幫你。小孩都快周歲了才要補宴客,肚子裡還懷五個月大的老二了,能夠面對這樣事情的七年級男生,上夜店可能跟我們這年代的晚上去看看電影、KTV唱歌休閒是一樣的,當初你欣賞他的風流倜儻,婚後就覺得他該變成溫良恭儉讓?他也是全身而退回家來,不是嗎。多想想,有時候事情可能還有很多可以轉圜,給自己一些時間,也給對方一些空間,加油。stephenchenwwc wrote:這個觀念錯誤哦! ...(恕刪)
stephenchenwwc wrote:這個觀念錯誤哦! 贍養費是: 因婚姻造成損害的一方得以提出! 我幫忙修正一下贍養費和小孩的扶養費是兩回事贍養費是法院判離, 而且符合以下兩要件才有(and , 不是or)1. 請求的一方必須無過失2. 必須「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注意是法院判離哦, 那雙方自己協議離婚的呢 ?當然雙方自己談好、寫清楚就行了問題是, 誰願意自己退讓付贍養費給對方 ? 沒人願意退讓只好上法院, 那上了法院妳能證明以上兩點嗎? 不容易............扶養費是孩子的生活費, 沒有監護權的一方是一定要付的, 只是多和少的問題只是幫忙釐清一下, 千萬不要拿法律當武器攻擊別人法律指應該是別人攻擊我時拿來自衛的武器,如果妳有稍懂法律的朋友一直勸妳攻擊對方, 還是離這種人遠點離婚這種事, 攻擊頂多只會慘贏, 不會有真正的勝利的p.s. 我不是法律專科, 有錯請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