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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要離婚,該把小孩拿掉嗎?

受傷永遠絕大多數是女性,男人拍拍屁股走人,女人到頭來只能善後
孩子留下來的話,怕對方不認帳又拖累自己
一個拍子打不響
這女的一定有問題

Mimmy Huang wrote:
我沒有想把事情鬧大,只是無助,當我知道他是認真的,我的腦袋一片

沒有跟朋友討論也是他們參加完我的訂婚,目前不想讓他們替我擔心

,...(恕刪)


太糟糕了,夫妻倆的智慧難使事情圓滿時無助時,就應該在事情還沒惡化時找有智慧為人圓滑善於溝通協調的至親好友出面替兩親家出主意,婚姻生活的路程你真的需要有這樣的親友可傾訴可求助。

不能老是車開到衝下山才找人幫,手足無措時趕緊找高人扶你一把吧。

性格影響命運,但願你能盡早學會。
小心別一步步讓個性引你掉入玫瑰瞳鈴眼的深淵。
我的觀點是
婚姻是一件事情
小孩子又是另外一件事情

不能混為一談

基本上 我要先確定
這個5個月大的小孩子 我愛不愛
不愛很簡單 拿掉吧
愛 我就生下來 然後 跟老公談清楚 小孩歸養權的問題


再來就是婚姻
如果婚姻有轉圜的餘地
那我們打開天窗說亮話

兩個人找一個好的地方 不要在家裡
去一個 安靜的環境 兩個人把這段婚姻的委屈 與對彼此的問題 提出來
問問彼此哪有不滿
有沒有解決的空間
對方願意談 表示說 對方也有新維持婚姻的話 就好好談吧


如果好好談 對方辭意堅定
那 小孩子的歸養權就要談清楚

我的話 小還是我生的 所以跟我
我可以提出財產與職業證明
證明我有足夠的能力養小孩

那你要想要小孩 如果私下我們談的問題裡
包括小孩子的歸屬問題 你要 我也要 而且沒有空間

齁齁 我們上法院爭監護權吧
終結孤單乂 wrote:
離婚前談好贍養費,
一個月至少25000以上吧~
結婚前太衝動了...(恕刪)


這個觀念錯誤哦! 贍養費是: 因婚姻造成損害的一方得以提出!

勸樓主評估清楚, 好好回答自己, 他有無覺得損害到他哪方面, 離婚官司並不是只有女方
得以主張損害賠償. 到時打平就不好玩了. 一切依法論法. 請律師的話, 你有那個錢嗎?
又很有可能不符合補助要件.


還有, 勸板上男人清楚點, 晚晴協會都說了: 台灣男人其實很笨, 認為離婚就是男方要付錢,

要好好抓住這點, 在開庭前協調庭中, 開出要求. goole 可查新聞紀錄!


妳婚後有工作, 夫家(父母)若也願意照顧小孩, 提不出家暴紀錄, 又無外遇, ...等等, 上法庭
很難成立損害賠償, 甚至所謂的"贍養費". 若夫家父母願意照顧小孩取得監護權, 你每個月
還有可能得付一萬元給夫家供照顧小孩. 探視也很有可能是一週一次三小時, 或兩周一次
三小時.


依照你 PO 文的個性看來, 容我直說: 你有值得改的地方. 隱藏的必要細節太多, 都挑過了,
在不構成家暴要件下, 你是問題來源的機會很大哦!

還有, 勸你還是離了吧! 不是他有問題, 就是你有問題, 或者兩個都有問題!
這段婚姻永遠都有陰霾, 人過了二十歲個性就難改了, 更何況電視充滿了扭曲的價值觀,
什麼"女人我最大"? 其實是大家都一樣大才對! 除非是深刻信仰宗教, 剃度出家, 或
發生大災難死到臨頭, 別想用兩性成長課程, 婚姻成長課程來解決, 沒用的!~


老頭說了這麼多, 無非是我也看多了. 告訴妳: 男人最討厭的是女人囉嗦. 最大的弱點
是好面子 ( 不是女人認為花錢大方那種 ). 還想繼續婚姻的話, 試著了解男人吧!
冷靜幾天也是無用的, 可以找導師, 例如: 妳的父母, 和夫家父母. 這樣才能最快速知道
並取得折衷方案.


不欣賞你刪文這個動作! 既然講了, 鄉民很熱心回覆, 你也應該一一回覆並致謝意, 這
是該有的禮貌. 也許, 你能從一一回覆之中, 更加瞭解自己和處境, 從而激發出新的
想法. 勇敢的自我批判, 和真誠的請益, 才是現在該做的. 那些給你溫暖的話,
並不能解決問題! 還是, 這就是你想要的?

stephenchenwwc wrote:
這個觀念錯誤哦! ...(恕刪)


stephenchenwwc wrote:
老頭說了這麼多, 無非是我也看多了. 告訴妳: 男人最討厭的是女人囉嗦. 最大的弱點
是好面子 ( 不是女人認為花錢大方那種 ). 還想繼續婚姻的話, 試著了解男人吧!
冷靜幾天也是無用的, 可以找導師, 例如: 妳的父母, 和夫家父母. 這樣才能最快速知道
並取得折衷方案.


說得太好了,尤其是如果女人講話太機歪,又處處不給男人面子,一副吃定你的模樣~~

老實說~~沒幾個人能受的了,總有一天就會像男主角一樣卯起來直接就槓上了~~

不惜悔婚,連孩子都不要,這對男人來說也是很大的決定~~

結婚請客大不了就是一天的時間,兩人相處是一輩子的事情~~

我相信應該也是婚宴的問題導致男女雙方僵持不下~~

自己好好想想,逞一時之勇,爭贏的是女方的面子,輸的是女方的婚姻~~

不要天真的以為,小孩歸女方,男方就有義務付贍養費~~

男方既沒有暴力相向,也沒有被女方抓姦在床~~

真的上法院爭撫養權,女方不見得有勝算~~

我甚至可以預見,事情如果往最壞的方向發展~~

有可能女方甚麼也要不到,贍養費、小孩...通通都沒有!!

如果~~還打算將已經五個月的寶寶拿掉~~

我只能說女方除了蠢,脾氣還真是硬的可以,那畢竟是一條無辜的生命~~

一兩個月也就算了,五個月都已經成形,要是真的拿掉~~

一輩子也不會心安~~

不管事情如何發展,先將孩子生下來,如果婚姻真的無法走下去~~

女方也沒有能力繼續撫養,我相信要找到願意收養的夫妻不是一件難事~~

Mimmy Huang wrote:
真的很不好意思
在這邊向大家道歉

祝妳能順利解決此問題...
有看過原文...
真的很辛苦...
夫妻如果走不下去.....
好好思考吧!!!
看似忙碌而充實的生活,其實只是想掩飾心中無比的空虛 http://db.tt/gmrq6OW

Mimmy Huang wrote:
(因為引起一些紛爭,...(恕刪)

加油喔 !

shinya69 wrote:
結婚不到一年我只想知...(恕刪)


我也認為如此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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