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安好
看著老婆五個月的肚子足見大起來,
很幸運的沒有孕吐及不適的症狀,
但這幾天疑似寶寶吸收了媽媽的鈣,
老婆的牙齒都會突然疼痛,
真受不了。臨時用了產檢假名義請了半天早上,
到牙醫診所掛號,看完牙醫表示他們不能開藥,
建議到婦產科請他們開藥。
之後老婆中午便回去上班了
下班時再載她前往婦產科檢查,寶寶健康長大。
婦產科醫生願意開止痛藥了。
老婆今天上班時,給予假單流程。
被告知說產檢假需要事前請。
所以應必須用病假請,且必須扣掉全勤獎金。
想問這樣的扣除全勤獎金合理嗎?
或者有什麼假可以讓孕婦臨時請假不被扣全勤呢?謝謝。
12/05更新
謝謝各位網友們熱心回應
有的講話很酸的,我也是很感激XD
也因為被酸後,好奇心使然打電話問勞動部。
勞動部回應表示,懷孕期間產檢假就是可以這樣使用突發性的雇主不得拒絕。只要有產檢收據證明即可!所以勞動部試探性的希望我提供資方訊息舉發…也謝謝一些網友的建議!我是決定這件事情就這樣平淡的過了。讓寶寶健康長大就好!
是說我諮詢自己的企業公會表示,跟勞動部一樣!牙痛看牙醫晚上產檢,就成立產檢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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