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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流產後報戶口之問題~

就在情人節晚上,弟媳自然流產了~家裡非常難過...弟媳也哭到不行~

妊娠未滿20周,醫院的小姐告訴我弟需要先報戶口後,他們才會開立死亡證明~然後再去報一次死亡證明..

請問這是合理的嗎??真的需要走這流程嗎??

家人都難過得要命了..還需要去報戶口還要取名字~只是徒增傷心而已~





2012-02-15 22:4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戶口
我覺得很奇怪,因為沒有出生證明,要怎麼報戶口呢?
除非醫生要開出生證明~~~


星仔狗 wrote:
就在情人節晚上,弟媳...(恕刪)
醫生有開立出生證明給我們(上面寫19周)..可是這樣流程太詭異了吧..先報出生在報死亡.....
建議到戶政事務所問相關人員,才能得到正確的方式吧!


星仔狗 wrote:
醫生有開立出生證明給...(恕刪)
請節哀~

剛剛找了一下相關訊息
出生後死亡(非胎死腹中者),就須先報出生再報死亡

星仔狗 wrote:
就在情人節晚上,弟媳...(恕刪)


請節哀~
~01呀 你甚麼時候要改進 換一次頁花了我4秒鐘~
謝謝大大們的回覆~

剛剛打去戶政單位詢問..果然真的必須要先辦戶口登記~然後在辦死亡登記..

這真是什麼莫名其妙的法律........
請節哀!!

雖說自然流產會讓人很感傷,

換另一種方式想,胎兒不健康,來到這世上彼此也是多受折磨,

再者就是緣份只有這樣,

好好的做完月子,把身體養好,自然就可以懷白白胖胖的孩子了~
人生啊人生~~~

beautifulday wrote:
請節哀!!

雖說...(恕刪)


您說的我們都了解...只是不希望弟弟跟弟媳兩人還需要為了無緣的孩子報戶口取名字而傷心..

因為取了名字...之後看到戶口名簿都還會回憶起傷心往事..叫人情何以堪呢?

而且流產之後要再懷孕好像還要一年之後..弟媳今年35歲了...這次又是第一次懷孕...

唉~~其實只是希望這件事情趕快過去..能遺忘就早日遺忘這樣T_T

星仔狗 wrote:
流產之後要再懷孕好像還要一年之後(恕刪)


這不一定喔~我也看過隔一、兩個月就回來了,重點真的是要放寬心,好好養好身體再次迎接寶寶的來臨

加油喔!!!
何時才能再度擁有快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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