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y888 wrote:所以怕懷孕問題我們公司人資絕對不用結婚0-2年的女性 我也有聽說,如果不是能力特別強的人,公司都會想辦法找藉口讓他走!有一次聚餐還聽到主管在聊天,反問別人現在公司的經營之道,能省折省能摳則摳,你這樣懷孕做事效率低,請假公司還要支付薪水你想有可能嘛,政府腦袋壞掉。有種你敢跟公司撕破臉嘛?以後還要不要混阿?有一句台語!時機歹歹,隨人顧性命。
告到底 這公司也太白目人事代表也表示公司的愚蠢========================================================================我的公司懷孕都是照常上班 可請產假 照發薪水還是留職給薪(好像給一半 一半政府補助)回來繼續上班 目前看了好幾個生小孩了 但也是有人離職1.一個跟男同事(非配偶)太曖昧 互傳MAIL 叫寶貝 下班一起吃飯 (好像正牌配偶在北部上班)不小心MAIL發到整個部門而曝光離職 因為太勁爆 曖昧的不只一個 大家都在猜孩子是誰的2.另一個是因為生了三個小孩 帶小孩帶累離職其他的還是一樣生完產假完繼續上班
我比較納悶的點在於~~文中有提到資遣想要請問公司請你做到8/31是否有給你多餘的金額補償也就是資遣費站在中間的立場~如果公司有給予這筆錢並且如你所說"老闆娘"親自告知你離職原因以及希望你事後回歸當然你也說了你非常的大方預計年底"自動離職"但是這是你心中想法~公司應該不知大部分的公司~搞偷吃步基本上連你的臉~都不願意見面你走就好無須再說也因此此點我是有點替這家公司給予微正面感官畢竟~~現在時機歹歹總是要雙方共體時艱公司也給予資遣(不知有無拿到)我想大部分的未滿半年生....極少拿到資遣費我的感覺真正跟公司撕破臉再於站在公司立場你主張135000如果妳自己是老闆你也對員工不錯(不敢說三餐喊爹娘至少噓寒問暖有)員工離職我正在找新員工突然一張~~調解書你主張給予新資如果說有積欠你薪資就算偏偏~~這是你還沒有工作的薪資也因此公司新生不滿就算真的罰款~~也情願罰給政府...而不是你畢竟....這不是"你勞力"所得小弟的淺解這應該是妳懷孕後你心中想法沒有跟公司溝通完善其次人事不等於老闆這是一場美麗的誤會我會比較建議你雖然現在是在調解期間仍然建議你打電話跟公司私下調解一次告知你需要工作的需求性你也不是真的必須要"非勞力"得到這筆金額能否讓公司讓你留任到年底達到雙贏局面你有工作公司也無須再為這件事情煩惱---------------------------------------題後話你或許真的沒有見過所謂黑心公司或許你沒有簽屬過甚麼叫過"勞動契約"或許你沒有再離職當天簽屬過"自願離職"很多的手段我想應該是真的讓你求助無門小企業無法經營下去有時候想徵人卻又怕到徵到做一天不爽下禮拜調解書~~爭取資遣費.....也怕爭到不適任畢竟你的工作場合"是技術性"既然已經上手大部分老闆只要你沒再公司搞團體~道是非都是老闆心目中喜愛人選建議你在協商看看~~有時候轉換立場想或許~~有不一樣的天
有些網友認為公司有些地方可取..但我認為..這是間非常有問題的公司。公司有所謂的人事部門就代表有專人在處理人事,人事法規掌管人事的會不懂?那該第一個走路的就是他吧!!害公司損失金錢還有形象。就算不懂詳細法條,有點常識也知道懷孕就告知離職根本是違法。甚至有人覺得公司還好意叫原PO生完回去上班,也是釋出善意...這根本完全是算公司有利的方式在處理,哪裡叫善意?還沒發生的事,誰能擔保?生完一定請嗎?還是已經找到熟手穩定再做原PO的工作了,而告訴原PO不缺人了?別太一廂情願了,一個好公司,對員工的情感,是遠高於勞基法的標準的,如果公司今天連最底線的法律門檻,都沒辦法做到,那何須為他辯護?更何況台灣的勞基法對比國外已經是很卑微的底線了別再扯不景氣,忍氣吞聲那些論調了,要開公司,就對員工負責,不然你就宣告破產倒閉看過一堆老闆開雙B住豪宅,開個小公司,整天哀說都虧錢,但是過爽爽,我絕對支持原PO靠法律途徑拿到你該有的權益,每個人都擔心業界名聲臭那也要你找的到下份工作再來擔心,只要工作心態正確,不閃事,上班認真,不擺爛對公司有一定產值,下份工作試用期時老闆會自有判斷。
我想先謝謝大家的賜教,讓我做參考~~首先要和公司搞那麼僵,真的非我所願,在調解會前的勞工局訪談中,我還表明願意回公司上班(畢竟有提供勞務,拿薪資才合理啊),但在昨天調解會上人事批頭就說,公司接到公文後發現違法了,老闆現在很生氣,原本讓我生產完再繼續回去上班的,現在不可能了~~((我回家跟我老公說,我不懂耶!!他們以為這份工作有好到我生完小孩會回去嗎??見鬼了~))還有在訪談中,他們告訴勞工局說我的工作是"倉管會計",是須要搬重物.到櫃點盤點的,所以公司完全是出於善意,考量到我懷孕身體不適,所以迫不得已才資遣我的((我拿出了104人力銀行上職缺證明公司說謊,我的工作職務明明是"修改助理".而不是公司所謂的"倉管會計",而且勞基法也有說明,懷孕期間得已請調至較輕鬆的工作,若我今天真的做的是他們所謂的"倉管會計",我也可合理的要求公司讓我不用搬重物及盤點不是嗎??))在整場調協會上人事一直表明,公司真的很冤枉,公司真的被"懷孕"二個字吃的死死的~~我想,一間有良的公司,做法是完全不同的,我真的看不出公司有何善意,所以二調時我合解金一毛都不想優待了(原本調解員要我二調時減至6萬),拿不到合理的賠償就法院見吧!!!
笨蛋最愛亂七八糟 wrote:"老闆娘"親自告知你離職原因以及希望你事後回歸也因此此點我是有點替這家公司給予微正面感官(恕刪) 1:你認為這是場面話還是真心話?2:希望你對懷孕資遣"的法律層面"及"勞動契約"的精神有更深的認識.
懷孕的女生更是要表現出自己對公司的價值請問樓主如果調到輕鬆的職位,是否能接受減薪?產假期間須由同事代理(一般公司不會因為有人請產假就多加人手)懷孕期間更應加倍努力,多幫未來產假代理同事一點忙我是女生,畢業到現在幫三個孕婦代理過,實在不覺得那三個孕婦有做到這一點之前公司部門有孕婦要生產,自覺代理會落到我頭上,而且請產假還不能扣考績部門沒幾個人,又一定要有人墊底,會不會變成代理人事情更多,但考績更爛,那就真的很OOXX, SO離職單先丟先贏.產假是福利,但要感恩啊,如果是小公司,真的會嚴重增加其他同事的工作負荷.請假前盡量做,收假後請代理人吃頓大餐,而不是拿著油飯或蛋糕來要紅包,我想代理人會甘願一點.
版主..我之所以問你..有沒想到要提醒公司違法一事..是因為有些公司管人事的..是真的..沒常識.沒知識..外加不看電視的..尤其是小公司..管人事財務的通常都是自己人..只想到他們自己的立場..因為走法律途徑是很漫長的..我的想法很單純..就是通知公司違法..不得解雇孕婦..至少版主可以安心工作到生產..休完產假..或許也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申請育嬰津貼..無法復職時..再由公司辦理資遣..後續還可以再去申請失業給付..等當然或許版上有人覺得做法不應這麼消極..應該給公司一點顏色瞧瞧..但若最終結果是相同的..何必要去走那個費時的法律途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