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nie27979239 wrote:
2.>您最後採用告上勞工局,這會造成公司管理階層壓力.原本可協調事情,變成不可協調(因為公司會擔心個例一開,以後眾多員工都會動不動就告公司),為此公司只能採取強硬態度去處理,寧可罰錢也不妥協.是您的作法把管理階層逼上火線了.再說勞工局並不是您的雇主,他們不會發錢給您的.他們話都可以隨便講,甚至建議您告上法院,但是沒工作的是您,真打官司就算您贏了,問題需要耗時多久呢?
(因為公司會擔心個例一開,以後眾多員工都會動不動就告公司)<這句話很有意思
改成這樣如何?
"因為現在就是企業壓榨勞工的個例不斷,所以眾多企業動不動就壓榨勞工"
法律是道德的最後底線
法律保障勞工的事項根本就是基本中的基本
不要求能得到比法律保障更好的福利啦
但連最基本保障都做不到
只有"無良"兩個字可以形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