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gel wrote:
下一個男人會更好,既(恕刪)
記的跟前夫要孩子扶養費+1
還有向法院申請確定判孩子的監護權在妳的手上、扶養費金額確認
免得未來孩子有出息 又跑來搶孩子
還有讓孩子記得有這個生父,等他死了可分遺產
我就有單親靠母親1人辛苦養大的朋友,生父是有錢人,從沒給過扶養費
前陣子才知道生父已經過世十幾年了,然後沒被通知遺產問題
我們都猜 一定是對方家人偷偷分完,現也過追朔期了....
真的很可惜,我覺得有關自身權益問題,一定要爭取
不要為了面子、有的沒的自命清高
反正給對方自在開心、自已生活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