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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廉恥的公司(文長,懷孕在職員工特別注意!!)

1.我會告訴人事懷孕是之前6/12颱風來時有宣佈下午停班停課,我要請假回家才告知的(我們公司說私人企業可不依人事行政局公佈之颱風假放假標準,要以老闆發佈為準).公司人事也說我懷孕無法搬重物或做其他需費體力的工作,所以覺得我不適任(但我在懷孕前就不需要搬重物.而且法律也有規定我得以申請轉調更輕鬆之工作啊,所以公司的理由很難讓我接受)
2.我有主動和公司協調啊!但是是他們不願意讓我續任的,所以告上勞工局也是我沒辦法中的辦法啊~難道要我找議員或立委去關說讓公司讓我留任嗎??
目前我已經確定找不到工作了,而且和老公討論後,覺得公司真的太可惡了,所以如果公司不願合解,我一定會到法院申告,維護我自己的權益
懷孕並不是錯,我當初得知懷孕還很開心的跟同事說,我努力了六個月都沒有消息,沒想到進公司1個月多就發現懷孕,公司真是給我帶來福氣.我想錯的是公司,如果真的覺得我的工作不適合孕婦來做,在面試當時我告知有計劃懷孕,就該打我回票~而不是用現在的方法來解決及推拖責任

公司講不知道法律的事情根本就是推託之詞,
完全不需理會!
加油~

TINA寶貝 wrote:
版媽8/22即已知公司違反現行法令...但卻到8/31正式被資遣前都沒想到要提醒公司違反法令?..來保障自己日後的工作權..
反而繞一大圈去進行調解?要求賠償金?...



開版沒有告知的義務吧,反而公司本來就有維護勞工權益的義務,怎能推說不知道。

且開版也不過圖個能溫飽的工作,只希望能做到生產前,不需要去懷疑他的動機吧?
哇塞 有公司人資可以直接說不知道不能FIRE孕婦喔~~
之前我也去投訴我的公司不給我申請育嬰留停
結果公司也賠償我個人的損失

加油!自己的權益要爭取

陳皮梅的媽 wrote:
今天到台北市政府勞工...(恕刪)


不知道不代表不犯法
究竟
談不攏就交給法律處理吧,
就這麼簡單,
加油.

donnie27979239 wrote:
您可以直接找更高層主管去協調最後工作時間並爭取留職停薪(產後上班),如果公司的顧慮是在您工作期間的安全性等問題,這樣彼此都有空間.

現在都有安胎假了,
何必留停?

再者,
意定留停實務上衍生出許多問題;
更有甚者,
名為合意留停,
實則雙方合意解消契約,
並有優先錄由之權,
然則永無職缺。




donnie27979239 wrote:
為此公司只能採取強硬態度去處理,寧可罰錢也不妥協

會守法的,
拿勞工局或勞委會的Q&A就會改了;
不守法的,
你私底下說破了嘴都沒用。




kk26546505 wrote:
老闆故意申請三個商號

也就是每個店不到5人,就用公司人數不滿五人

取消員工勞保,開口說(政府規定公司不滿五人不用保勞健保)

會申請商號就不夠瞭解法令,
全部負無限責任。

目前只有勞保是5人以上才強制納保,
其他像健保、就保及勞退都沒有人數限制。

陳皮梅的媽 wrote:
今天到台北市政府勞工...(恕刪)


推你一個准媽媽...為母則強

不要太擔心,要加油打倒這些黑心企業主,讓這些敗類付出代價
一切依法處理

祝順心

安產

陳皮梅的媽 wrote:
今天到台北市政府勞工...(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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