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leChen0109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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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M...(恕刪)
KyleChen0109大, 有沒有試著趕緊找其他家業者, 我也是臨時這樣才找到"惠生"..
趕緊打電話問問看, 說不定還有機會...
然後, 有一點要提醒大家, 政府是有"定型化契約"在保護我們的, 業者所擬定的合約, 只能優於定型化契約的內容. 若比定型化契約還要不利於消費者, 則業者本身是違法的, 同時合約也是無效的.
以我的例子, 在臻愛護理之家的合約中"第五條、第八項中所敘述”(8)若無法提供房間以及因臻愛因素醫院加住四天以上,退回訂金壹萬元並賠償為壹萬元,此項約定簽約後立即生效”"...這個是不合法的合約.
依照政府所公布的定型化契約(產後護理及坐月子中心契約範本):
第十一條 乙方無法履約之處理
產婦或嬰兒進住日之前,因天災、戰亂或疫情等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乙方無法履行契約者,甲方免除給付價金之義務;乙方應將甲方所繳交之定金,全數無息退還。
於產婦或嬰兒預定進住日之前,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無法履行契約,甲方得解除契約,乙方應加倍返還甲方所繳交之定金。
換句話說, 在我的訂房日期內, 只要業者沒有辦法馬上提供我房間, 他就得賠償, 所以也根本不用跟他討論"四天以上, 包不包含四天". 以上是小弟的一點小小心得!!
在合約上的問題, 或許可解釋為業者法律上的疏忽, 但由他硬凹"四天以上不包含四天"這事, 更加了解該月子中心的經營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