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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懷孕了,我不願意跟男方結婚

不用住家裡
公公幫忙買房
公婆幫忙帶小孩
還想怎樣??

啊 我知道了
相處十幾年 沒感覺了
突然蹦出一個小孩
找藉口離開而已
白雪公主遇到白馬王子跟黑馬王子.............結果一個得落馬嗎?
airswiss wrote:
不用住家裡 公公幫(恕刪)
BlueSky5230 wrote:
恭喜!有當媽的機會,也發現男友沒擔當(爸媽寶)。這種事情是雙方當事者要決定的,怎麼會是男方爸爸出來跟你協商,是協商耶!等於你是被當成工具。再者,男方完全沒表達任何想法,甚至主動與你深談如何規劃。

個人建議,別結婚,小孩自己帶,請孩子的父親分擔養育責任。

結婚你會更痛苦!


就法律通常的概念上來講,只要男方不回避,女方一般是拿不到扶養權的

所以大多的情況反而是相反的,男方自己帶,女方可能要負擔一定比例的養育費用

而若女方此時還想自己帶,恐怕就只能在預估男方的養育費上面被打折了

這就是現實,打掉才是最好的,單親生下來只是增加問題啦
射久了,夜路走多也會碰到鬼
小東比 wrote:
他爸爸的意思是租房子,不是買,

你們倆口有能力就去買呀,有跟男友商量過嗎?

小東比 wrote:
住他爸爸附近是方便他來看小孩,

不歡迎小孩的阿公來找他嗎?

小東比 wrote:
我自己媽媽也能帶小孩,

你媽願意嗎?願意就請她幫忙帶呀,有什麼問題嗎?

小東比 wrote:
他爸爸跟後來娶的老婆,兩個住在一起,並不希望我們住進去打擾他們神仙眷侶的生活,

很正常耶,沒有人會想要被打擾吧。

樓主對男方的安排不滿意那就提出你想要的安案跟男方溝通呀,
如果你連想法都沒有,那你們的生活肯定會很累。

房子、結婚、婚禮都可以慢慢討論,
建議你們先討論要不要把孩子留下。
我也看不出問題點在哪
男方肯回去跟父母說懷孕了不就是肯承擔責任
真正不負責任是什麼都不說直接去夾掉
成家是大事坐下來好好討論吧
樓主覺得怎樣才不算是"坐享其成"呢?
是不是要敲鑼打鼓放鞭炮,席開百桌,送上透天一棟+百萬豪車?

我相信樓主應該不是這樣想
但好好跟男友溝通未來生活,應該比在01上發一篇不知所以的抱怨文來的有意義吧?
小東比 wrote:
我跟男友在一起十幾年(恕刪)


所以你想表達什麼?坐享其成是殺小?阿公想疼你們的小孩叫坐享其成,你不想結就趕快說清楚不要拖男方的青春
看不懂男方那邊有啥問題
到底點在哪?? 不能辦婚宴?? 男方不能買好的房子住??
就只是個人單方面認為男方態度問題??
在一起10年不容易,男方不負責很少撐那麼久,如果妳還能這樣想
我建議你們分手,我是男方看到女方這樣抱怨,我也不想結了
問題點是不是....樓主沒有被「娶進門」的感覺?
覺得對方家長沒有很重視「媳婦、孫子」,不符樓主的期望?!

其實最重要的是:你覺得男友可依靠嗎?
可以=就結婚、生下來、努力過自己的生活
不行=就當機立斷一點(不然痛苦的是自己+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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