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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安胎,有保醫療險就會理賠?】--尚未懷孕的女性朋友請務必注意!

許多案例是請醫生刻意偽造診斷證明,以"意外醫療"的方式理賠,在此就不討論。

目前接觸的幾家保險公司,對於發生不屬於除外責任例外情況的狀況:例如單純子宮早期收縮而需住院安胎,回答的最正面的是南山人壽(只要是健保身份住院安胎,南山都認同醫生的判斷而理賠)、次之是富邦人壽(有說明目前實務面只要審核是必要性安胎,都會理賠),確定不理賠安胎的是中國人壽!
我28w時因為早期宮縮住院安胎~
我有2家保險

1、安泰人壽 (現在的富邦),直接不囉嗦,就賠給我
2、南山,不賠,理由是安胎是除外的 ...

第二次安胎
1、安泰,一樣直接賠給我
2、南山,一樣囉哩八嗦後來還說只要賠我一半就好 (我的診斷書上寫腎結石+早期宮縮)

後來是有全賠了!但我對南山也沒啥好感了
富邦(原安泰)HSRN有賠必要醫療性安胎 寫在保單條款裡面.有興趣自己翻一下.所以一定會理賠的.您可以注意看一下您的保單條款.但是這個HS除了安胎跟門診手術外.沒有比富邦NHR來的有利.而且HSRN是平準可調式保費.保費是會調整的.只是幅度可能不大.
所以不是安泰不囉唆,而是保單條款有寫明,不理賠是可以申訴的,白紙黑字,買保單即買保單條款.另外南山HS則無這方面條款,所以只能碰碰運氣凹看看,有凹到算賺到了.
所以我認為要懷孕的女性可以考慮富邦HS,先投保.萬一懷孕過程中有必要醫療安胎行為就會理賠所保的額度內(保到最高HSD1雜費也僅102306元)生完小孩這份也沒什麼利用價值了.再砍掉.不過我是建議至少投保個二.三家醫療實支實付險.富邦做正本.另外投保二家.等到生完再把富邦的砍掉.留二家醫療實支實付險.
目前就我所知有安胎條款的醫療實支實付險.保險公司好像不多.印象中只有富邦這張HS.提供給大家做參考.

cutemay0206 wrote:
我28w時因為早期宮...(恕刪)
補充說明一下富邦HS保單條款寫在第十五條除外責任裡面的第(四)小項裡.內文為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或醫療行為之必要安胎不在此限--這個是很珍貴的一個條款

南山的HS除外責任中並未寫這一項.應該說幾乎每一間保險公司都無此條款.不止南山沒有

寶貝女兒現在已經一歲八個月了 ,

除了可能安胎藥 yutopa 吃多了有付牛脾氣之外 , 幸好健健康康的!

後來主要是我幫老婆加保公司團保的南山人壽不說二話直接理賠 ,

老婆自己的醫療險中國人壽經爭取因為是舊保誠客戶所以才理賠(有強調若是中國人壽自己的保單安胎就不在賠償範圍) ,

綜合經驗,南山人壽 & 富邦人壽的一般醫療險對於醫生判定需住院安胎的理賠認定是比較照顧保戶權益的 .

僅提供大家參考 . 謝謝 .
直接在條款上面寫著(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或醫療行為必要之安胎)的險種.是富邦人壽的實支實付.目前他家保險公司的安胎理賠屬於(融通理賠).南山也沒有明寫在條款上喔.所以能爭取到理賠真的很恭喜.不過..建議還是白紙黑字寫了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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