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愛的喵 wrote:這不一定喔~我也看過...(恕刪) 真的耶.大表嫂也是32歲左右懷第一胎流產了不到半年就又懷孕醫生也是說不健康的胚胎自然會淘汰掉現在大兒子三歲,小女兒也五個月大了.加油..最壞的部份都過去了.接下來都會是好事的
星仔狗 wrote:您說的我們都了解...只是不希望弟弟跟弟媳兩人還需要為了無緣的孩子報戶口取名字而傷心..因為取了名字...之後看到戶口名簿都還會回憶起傷心往事..叫人情何以堪呢?而且流產之後要再懷孕好像還要一年之後..弟媳今年35歲了...這次又是第一次懷孕...唉~~其實只是希望這件事情趕快過去..能遺忘就早日遺忘這樣T_T 幫無緣的孩子取個名字,就當作是他在這個世界上曾經存在的證明,想必孩子的爸媽也不會忍心讓這個小孩子什麼都沒留下吧?
我也流產過,就算已再把孩子生回來,心頭仍有疙瘩在(好像還欠一個,因當時是二個蛋,一有心跳,一無心跳)以下反白部分請慎入這是權利,只是或許有點...如果有辦理出生的話,相關生育補助也可申請...拿來做些宗教儀式或當善款,也算是幫孩子做些事情
謝謝大大們的關心跟安慰T_T最新情況是我弟在打去戶政單位詢問,卻問到另一個答案~就是未滿20周流產的可以免報戶口跟出生登記~直接由醫院通知死胎即可~然後我弟再聯絡醫院,醫院卻又說超過500克的嬰兒就需要報出生證明~我弟回問他說是根據什麼法律條文,醫院卻又支支嗚嗚的說不出來,說會查到之後晚點回復給我弟結果後來音訊全無,甚至出生證明上的性別也寫錯..真是超兩光的醫院..
自己的經驗:00.寫在最前面,照顧好媽媽是最重要的,我很自私當初所有一切程序沒讓老婆參與、討論,只在5年後老婆問起我淡淡的說明。01.出生時是否有心跳 ?02A.有心跳 請給他/她一個名子 因為他/她 曾經來過02B.無心跳 請醫院直接開立死胎證明03A.跟醫院申請->出生證明(命名)->戶政事務所->報戶口(領出生補助、勞保、保險)->申請戶籍謄本03B.辦理小孩後事,請依宗教信仰程序處理。或是可以直接請 土公仔 處理 (須包紅包)04A.拿戶籍謄本跟醫院申請死亡證明->戶政事務所->除戶(勞保死亡補助)->申請新戶口名簿->辦理小孩後事,請依宗教信仰程序處理。#有心跳就報戶口、小孩跟你們的緣份就是這們短,要有正向思考,他/她會速速歸去 而乘風而來。(該申請補助與保險一一處理,將收到的$ 好好調養母體,我相信會很快有好消息 !!)有任何問題 可以寫信給我 我可以提供一些當初的作法謝謝
一般認定在20週以前,算是流產,有許多生育補助都是以20週以上做為標準,有可能醫院弄錯了,或是沒經驗。現在主要補補女生的身體,好讓她能恢復身體狀況,流產對女生的身體與心理都是很大的傷害,要想辦法那她脫離傷心的心情。星仔狗 wrote:謝謝大大們的關心跟安...(恕刪)
謝謝0919660415大的分享~現在是弟弟在處理其他剩餘事情~讓弟媳好好休息沉澱~小孩的部分是確定一出生就無呼吸心跳且未滿20周,所以才會覺得醫院的說法很奇怪~甚至懷疑醫院是否跟殯葬業者掛勾等等念頭都浮現了~弟弟的想法是不希望讓這事情趕緊過去,不要再次打擊到弟媳...所以覺得還要替無緣的孩子取名留下紀錄,讓夫妻倆以後看到戶口名簿都還要痛一次...尤其取了姓名對父母來說更沉重..所以才想讓醫院以死產通報的方式處理..希望能早日遠離傷痛
我自己的經驗不是自然流產,但是在懷這胎之前有2次不到3個月自然流產第3次快20週的時候發現小孩有問題(當時32歲),經過很多醫生會診過後決定不能留在法定24週前做了引產手術,也就是藉由藥物把小孩生出來所以當時他被生出來是是有心跳的(之後就自然器官衰竭死亡)醫院(我在北榮)說只要不是死胎,都必需開立出生證明,一定要報戶口所以我們也是出生證明和死亡證明同一天開立話說~我幫我無緣的兒子取了一個叫『修緣』的名字,希望他來世修得好緣隔了半年(33歲),我又懷孕了,這次相當謹慎,連羊膜穿刺也做了還好這次很平安順了的生下兒子,現在也快滿3歲了與你弟媳共勉之....另外,如果都已經20週還自然流產的話,應該要追原因我有一個前同事的老婆也是這樣,結果好像是因為子宮閉鎖不全的問題小孩也沒保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