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不知廉恥的公司(文長,懷孕在職員工特別注意!!)


elsachang wrote:
懷孕的女生更是要表現出自己對公司的價值
請問樓主如果調到輕鬆的職位,是否能接受減薪?
產假期間須由同事代理(一般公司不會因為有人請產假就多加人手)
懷孕期間更應加倍努力,多幫未來產假代理同事一點忙

我是女生,畢業到現在幫三個孕婦代理過,實在不覺得那三個孕婦有做到這一點
之前公司部門有孕婦要生產,自覺代理會落到我頭上,而且請產假還不能扣考績
部門沒幾個人,又一定要有人墊底,會不會變成代理人事情更多,但考績更爛,
那就真的很OOXX, SO離職單先丟先贏.

產假是福利,但要感恩啊,如果是小公司,真的會嚴重增加其他同事的工作負荷.

請假前盡量做,收假後請代理人吃頓大餐,而不是拿著油飯或蛋糕來要紅包,我想代理人會甘願一點.


產假不是公司的福利 勞基法有規定的不叫做福利
產假是資方的義務 勞方的權益
請問是不管到職幾個月
資方都無法資遣員工並給產假嗎??

有關有人寫出"請問樓主如果調到輕鬆的職位,是否能接受減薪?"這個問題
依勞基法第51條規定 是不得減薪的 這是國家的保障 請女性們注意囉!
p.s.建議可以去翻勞基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有所基本認識
同時也保障自己的權益不有所受損

有人請產假 雖然代理人辛苦 但作為準媽媽的也很辛苦
生育及養育小孩 還要工作是一件很折騰的事
(雖然我還未婚 但我也想像得出來)
身為女性 當您身邊同事請產假 您也只好多擔待 互相包容一點
因為有一天 也會輪得到您請產假



天天227 wrote:
請問是不管到職幾個月...(恕刪)


根據勞基法第50條規定 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8星期;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者,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4星期.並前項女工受僱工作在6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6個月者減半發給.

所以只要你能確認僱傭關係,就可以享有勞基法所保障的產假

TINA寶貝 wrote:
版媽8/22即已知公司違反現行法令...但卻到8/31正式被資遣前都沒想到要提醒公司違反法令?..來保障自己日後的工作權..
反而繞一大圈去進行調解?要求賠償金?...


你認為這樣的公司日後會"正視"樓主的工作權嗎?

如果樓主提醒了

哪怕公司只會用更OOXX的方式逼人走

vincentcheng77 wrote:
你認為這樣的公司日後...(恕刪)


http://tw.news.yahoo.com/面試未告知懷孕遭資遣-開罰雇主10萬元-014544593.html
今天看到的新聞
供大家參考
我攝影...故我在...
勞基法哩
不用想太多啦
從基本工資不漲來看
政府帶頭違法
違法又怎樣???????
不知該不該說你(前)公司惡劣?

敝公司因不景氣要小規模縮編, 連要資遣育嬰假剛回來的員工都要考量再三, 就是怕觸法的灰色地帶(大家都開玩笑說快去請育嬰假避開資遣^^), 更何況是擺明了歧視孕婦! 勞工局對中小企業都是三申五令這類的事情, 人資主管不是太混不專業, 要不然就是蓄意欺負人, 應該給個教訓的

neuron_0215 wrote:
法律是道德的最後底線
法律保障勞工的事項根本就是基本中的基本
不要求能得到比法律保障更好的福利啦
但連最基本保障都做不到
只有"無良"兩個字可以形容...(恕刪)


說的太好了~~~~
不得不出來說聲讚!!

joey888 wrote:
所以怕懷孕問題
我們公司人資絕對不用結婚0-2年的女性

PS.我無意中得知的


好機車
  • 1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