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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泰產險 「理賠龜速」 ,服務也不到位

在官網留言 或 寫EMAIL、後續都無聲無息,
打客服電話 總是嘟嘟嘟 ,
若有缺件,也不告知原因,直接 拒賠,阿現在是怎樣,
我記得壽險 若不符合 申請資格 都會發送拒賠通知,
但 為何 和泰產險 這麼囂張,連告知的基本服務都沒有,
我哪記得3個多月前送件的資料哪裡缺件,
而且 更誇張的是,要補件,居然說 不行,
只能 整個重新填寫申請書 重新送件,
這會不會太扯 , 我原始的資料 都在你們公司手上,
不給我補件 , 我哪有 原本的收據,要我重新送件,
擺明是 惡意刁難,真的太可惡了。
有人 有遇到 和泰 理賠的 惡意刁難的經驗嗎 ,和泰產險公平待客原則一點都不到位
我該如何呢?
2022-11-03 11:45 發佈
這樣有夠糟糕的,重新再送等於重來一次,理賠就已經夠慢了,完全失去保險的意義,這種保險公司,以後真的要列為拒絕往來。
是理賠啥?染疫?
金管會
我的防疫險一個多月就下來了
6688866 wrote:
而且 更誇張的是,要補件,居然說 不行,
只能 整個重新填寫申請書 重新送件

重送就不用賠償了

"根據保險法第34條,當理賠的相關文件準備齊全,並交給保險公司之後,若在十五日內沒有給付保險金,則在第十六日起,以年利一分(年利率10%)加計利息。但要注意,如果逾期的原因並非保險公司所造成,保險公司是不用加計利息。"
就防疫險理賠,申請了超過3個月才下款,但有申請日額, 最後沒賠,也沒告知原因,
打電話要問原因,也好不容易接通後,才說有缺文件,我說那我補資料,
居然回我 請重新送件,真的太過分了。
可參考以下

金管會表示,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已於101年1月2日成立「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下稱評議中心)為專責爭議處理機構,於訴訟途徑外,提供金融消費者一具金融專業且能公平合理、迅速有效處理相關爭議之機制,故目前金融消費爭議案件係由評議中心處理。
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3條第2項規定,金融消費者就金融消費爭議案件應先向金融服務業提出申訴,金融服務業應於收受申訴之日起30日內為適當之處理,如金融消費者不接受處理結果或金融服務業逾上述期限不為處理者,金融消費者得於收受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向評議中心(聯絡地址、電話及網址:臺北巿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4號17樓、0800-789-885及http://www.foi.org.tw。)申請評議,評議中心受理申請評議後,將依同法第20條斟酌事件之事實證據,依公平合理原則進行評議。
3mstrike

然後換金管會的電話打不進去,總是嘟嘟嘟[偷笑]

2023-06-14 17:03
如果不是有什麼審查不過的原因,和泰產險壓這麼多天就過份了。

我投保泰安的防疫險,從申請到核發(中間補件一次),也約30天就完成了,供參。
服務這麼差的保險公司~

列入拒絕往來戶
3mstrike

我反而覺得能賠償這麼多金額的商業巨頭比較安心呢!處理錢的事還是找不容易破產的

2023-06-14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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