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官網留言 或 寫EMAIL、後續都無聲無息,
打客服電話 總是嘟嘟嘟 ,
若有缺件,也不告知原因,直接 拒賠,阿現在是怎樣,
我記得壽險 若不符合 申請資格 都會發送拒賠通知,
但 為何 和泰產險 這麼囂張,連告知的基本服務都沒有,
我哪記得3個多月前送件的資料哪裡缺件,
而且 更誇張的是,要補件,居然說 不行,
只能 整個重新填寫申請書 重新送件,
這會不會太扯 , 我原始的資料 都在你們公司手上,
不給我補件 , 我哪有 原本的收據,要我重新送件,
擺明是 惡意刁難,真的太可惡了。
有人 有遇到 和泰 理賠的 惡意刁難的經驗嗎 ,和泰產險公平待客原則一點都不到位
我該如何呢?
金管會表示,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已於101年1月2日成立「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下稱評議中心)為專責爭議處理機構,於訴訟途徑外,提供金融消費者一具金融專業且能公平合理、迅速有效處理相關爭議之機制,故目前金融消費爭議案件係由評議中心處理。
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3條第2項規定,金融消費者就金融消費爭議案件應先向金融服務業提出申訴,金融服務業應於收受申訴之日起30日內為適當之處理,如金融消費者不接受處理結果或金融服務業逾上述期限不為處理者,金融消費者得於收受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向評議中心(聯絡地址、電話及網址:臺北巿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4號17樓、0800-789-885及http://www.foi.org.tw。)申請評議,評議中心受理申請評議後,將依同法第20條斟酌事件之事實證據,依公平合理原則進行評議。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