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保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住宅火災及日常生活責任綜合保險(住宅火災及地震財產、第三人損失、玻璃損失、住宅日常生活責任給付、金融、信用卡及證件重置費用、租屋仲介費用、搬遷費用、裝潢費用、生活必需品支出
費用、機車火災損失、住宅鑰匙門鎖費用補償給付、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
之前同事地震損壞太陽能熱水器及水塔,因無保險而花了不少錢~~~


我要投保前~有打0800詢問,特別問太陽能熱水器及水塔因地震損壞有無理賠~~0800還說有.....

問題來了~~因為地震水塔壞了,新安說不理賠.....




馬的~~我是保心安阿~不是保心酸耶....




拒絕理賠理由:因為水塔是在頂樓不在室內~所以不理賠........




以下為保單相關條文:
四、建築物:指定著於土地作為住宅使用之獨棟式建築物或整棟建築物中之一層或
一間,含裝置或固定於建築物內之中央空調系統設備、電梯、電扶梯、水電衛
生設備及建築物之裝潢,並包括其停車間、儲藏室、家務受僱人房、游泳池、
圍牆、走廊、門庭、公共設施之持分。
五、建築物內動產:除本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指被保險人及其配偶、家屬、受僱
人或同居人所有、租用、或借用之家具、衣李及其他置存於建築物內供生活起
居所需之一切動產(包含冷暖氣)。
爭執點為~條文內所寫建築物內是指建築物室內,或者是建築物範圍以內呢??


條文內容~含裝置或固定於建築物內之中央空調系統設備、電梯、電扶梯、水電衛
生設備及建築物之裝潢~~~水塔不屬於水電衛生設備嗎??
有精通理賠的大大能夠開示一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