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從事服務業客服部門主管,常遇到遊客跌倒受傷或是其他小意外求償處理經驗與你分享:一般來說各種公共場所投保的公共意外責任險,除非可以證明該場域有明顯過失的情況,否則無法隨意請求賠償。比如說樓梯缺角了、樓梯歪掉了、樓梯沒有防滑、樓梯寬超過3.5公尺又沒扶手....等。捷運站人員可能經驗不足所以才說可以請保險公司協助理賠。以我工作上的經驗,你的家人要求償的話最有可能面臨的問題是:那麼多人走樓梯為什麼只有你跌倒?如果大家走路都沒問題可是你卻跌倒了,那就不是場域的問題是你個人的問題。個人工作經驗不代表保險公司的立場也不代表捷運站立場,僅供參考。
shuhuihung wrote:媽媽在高雄捷運站裡走樓梯跌倒受傷,我有打電話給捷運站說可以理賠,但到了保險公司說沒有理賠,因為是自己不小心跌倒,不是因為捷運站的問題,所以才沒有理賠,是這樣的嗎? 舉證證明是因為捷運站的過失造成你媽媽受傷例如拖地致地面濕滑沒有標示地面不平整絆倒樓梯上堆積障礙物造成通過困難樓梯設計失當造成使用者踏空........捷運場站都有投保公共意外險只要證明捷運站方有過失保險公司都會接受理賠申請如果是自己失足那...........你媽媽可以用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