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患無 wrote:
1. 對於收到本公司寄發的續保通知書且本公司已收取保戶之保費者,保險契約即已成立。
保戶怨念最大的就是這一點,收到保險續保通知書,公司沒收保費,保險契約不成立。
講更清楚一點,
四月客戶把要保書跟信用卡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交給保險業務,業務也在次一工作日交給公司,然後公司遲不扣款。等到兩週後通知客戶:公司拒絕承保,也未扣款,契約不成立。
要系統性拒絕承保,本來就應該收到要保書及信用卡扣款授權書最遲數日內就通知保戶拒保。保險公司積壓兩週再通知保戶拒保,當然會惹民怨。
容許保險公司可以積壓兩週看疫情起伏再決定是否核保,保險公司就會食髓知味,以審核期為名義積壓半年,等疫情高峰下降再決定核准那些人納保,反正在這半年有染疫申請理賠的都拒保,經過這半年沒有染疫的,保險公司再扣款納保。保險公司握有保戶要保書及信用卡扣款授權書,想拖半年扣款都可以。
解決之道:未來這種定型化契約附加信用卡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限時三天內有效,給保險公司三天核保,超過三天沒核保,扣款授權書自動失效。保險公司敢要客戶簽多張授權書,每張三天期限,企圖積壓展延觀望期程;遇到簽多張扣款授權書,擴充審核期程這種事情,視同自動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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