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因近期購入一台二手代步車通勤,前車主已經保有新光產險的2年期,到2028到期但這端期間只有強制險也不太行,所以有上網查一下其他責任險或任意險但我看到有寫好像都是需要附加強制險之類的說明有一點看不懂~~ 所以想詢問說是不是都用同一家保險會比較好,或是說找保經直接處理會不會比較快想問看看大家的建議萬分感謝
簡單講就是強制險是基本門票,任意險是加購升級,兩者本來就會綁在一起運作,所以你才會看到要搭配強制險的說明。前車主的保單雖然還在,但不代表你現在買任意險就一定能直接用,通常還是要重新檢視或重新投保。你可以選同一家產險公司一次打包最省事,也可以不同家分開買,但理賠時會比較分散。以你的狀況,直接找保經處理會比較快也比較不容易踩雷。
強制險是政府規定 , 所以購買新車或過戶前一定要投保 , 才能上路 , 至於任意險的部分建議一定要有第三人責任險+財損 ,另外現在路上很多移動豪宅 , 所以一定要再加保超額責任險 , 至於其他任意險的險種可以問看看產險公司,他們會很樂意替你解答 , 最後建議強制險跟任意險最好能同一家產險公司 , 不然到時真的遇到狀況 , 一下要聯絡A產險公司 , 一下又要聯絡B產險公司 , 既然都有花錢投保當然要把額外的麻煩省掉 , 以上提供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