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前面公車都減速了(前面有紅燈)正常機車聰明點的話也要跟著減速觀察吧
結果第一台車還嫌公車慢從外線騎回機車道要超公車,閃回機車道後超車才傻傻地驚覺紅燈又馬上煞車.....(要飆車也不飆個徹底就闖吧,後面幾台同學車都以為要闖跟著加速了...一堆傻子)
然後我小孩就這樣撞上他的同學(第一台車)
他也是傻傻的有樣學樣不知道在衝(傻)甚麼
他們在做筆錄時的說法是第一台車為了閃公車才騎到機車道後緊急煞車導致後方反應不及撞上...這說法不知道有沒有對肇責判定造成多大影響?
要說錯兩個都一樣傻一樣錯,騎車觀念更是錯的離譜,不過這不是我要詢問的內容
剛才接到對方保險的電話,一副就是說後車應該要負全責,當然主要還是要等警方的判定出來
但如果警方判定後車負全責那是否前車的第三責任險或是強制險可以完全不用出醫療險嗎?
根據我的經驗警方也不會做數據確實的判定(頂多就是後車應注意未注意吧?)
就算是再多花錢送甚麼交通評議會應該也不會有幾成幾成的判定吧?
如果真有幾成幾成的判定,對方也有部分過失的話,那對方的保險公司會賠那些險?如果只有強制險的話會怎麼判斷出險?實報實銷打折扣嗎?還是只要後車肇責較大就不用賠半毛醫療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