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成員有媽媽、妹妹、我老婆
媽媽目前60主要收入都是靠股票和定存利息為主
妹妹23自由業,工資好像都現領的
戶籍都是在我媽這邊,所以想詢問有經驗的前輩幾個問題
1.我是不是可以直接申報扶養妹妹和媽媽,確定他們都低於免稅額
2.我老婆一直都是和我一起報稅的(之前都是沒有收入)
去年開始有接一些網路合作的業配,如果說我老婆的是不用繳所得稅的
但他的申報加上我的好像就超過 (之前查看財政部國稅局的所得稅制優化方案,雙薪家庭需不超過81.6萬)
這樣我們能分開申報嗎?
再麻煩各位前輩解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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